
3月20日,在意大利首都罗马,嘉宾出席《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意读者会。新华社记者 郑焕松 摄
新华社罗马3月20日电(记者王子辰)在国家主席习近平即将对意大利进行国事访问前夕,由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外文局、中国驻意大利大使馆等共同举办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意读者会在意大利首都罗马举行。中宣部副部长蒋建国、中国驻意大利大使李瑞宇、意大利参议院外委会主席彼得罗切利、前众议长塞雷尼、前外长阿尔法诺等约200名中外嘉宾出席活动。
读者会上,蒋建国宣读了习近平主席给意大利罗马国立住读学校校长雷亚莱和8名高中学生的回信,并向他们赠送了习近平亲笔签名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中文版图书。
蒋建国在致辞中表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受到各国读者广泛关注和普遍欢迎,成为当今世界深具影响力的领导人著作之一,为国际社会读懂中国的发展成就、发展动因、发展前景打开了一扇“思想之窗”。学习领会这部著作,应着眼文明交流互鉴,助力相互学习借鉴对方治国理政经验,增进两国人民友谊;着眼推动合作共赢,助力两国发展战略对接、发展优势互补,惠及两国人民;着眼人类前途命运,引领两国人民在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携手努力、并肩前行。
李瑞宇说,《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提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开辟了中国引领全球开放合作的新境界;提出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标志着走出了一条国与国交往的新路;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反映了人类社会普遍共同的价值追求。随着《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在意大利收获更多读者,必将推动“一带一路”合作框架下的民心相通。
彼得罗切利、塞雷尼在致辞中表示,对于意大利读者来说,这是一本发现中国的书,发现中国发展秘诀,发现中国发展与我们息息相关。这部著作提出了很多关于国家治理、全球治理的思想和主张,有很重要的实践价值。意大利人民期待习近平主席来访,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抱有很高的期待。
参加读者会的罗马国立住读学校师生们表示,习近平主席的来信带给全校师生巨大惊喜,他们将会更加努力地学习中文,更好地了解习近平主席的思想,做中意文化交流的使者。意方嘉宾表示,青年是世界和平发展的希望,习近平主席给罗马国立住读学校师生回信,对于引导意大利青年学生投身中意友好、建设美好世界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
当天,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办、意大利克拉斯传媒集团等协办的中意媒体高层对话在罗马举行。意大利总理府信息和出版事务部副部长克里米表示,古丝绸之路千百年来造就了中意源远流长的友好交往历史,“一带一路”倡议又将两个国家紧密联系起来,中意合作大有可为、潜力无限。
蒋建国在致辞中介绍了共建“一带一路”进展及成果,阐述了当代中国媒体秉持的新闻理念,希望中意两国媒体建立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加强媒体融合发展经验分享,积极为两国友好发展传递正能量。
20日至22日,中意双方还将举办“感知中国·中意友好音乐会”、“设计中国”主题展、“千亿像素看中国”互动体验展等一系列文化交流活动。
坚定不移把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厚,阐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整,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进程的最新重大理论成果,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十四五”时期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实现中国法治现代化提供了行动指南。
确定这个主题,就是要牢固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推动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杨春雷表示,各级检察机关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
联播+11月30日至12月6日是第三个全国“宪法宣传周”,也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首次提出之后的首个国家宪法宣传周。今年全国“宪法宣传周”的主题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如太阳一般耀眼,照射国家的每一处地方,保障着每一个公民的福祉权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所强调的,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
18世纪法国思想家卢梭给出的答案是:“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于国家而言,必须真正敬畏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保障公民权利作为行动的出发点。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在历史中造就,维系着一个国家的基本认同。宪法生活的发展与丰富,折射出国家、社会的发展与个人自由的拓展,而这些来自于中国的生动宪法实践也影响着世界法治。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宪法,国家的根本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弘扬宪法精神,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进行深刻论述。(记者罗沙 视觉刘媛媛)
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第三个全国“宪法宣传周”在各地同步展开。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国歌法、国旗法、国徽法等,以国家立法形式,落实了宪法规定的关于国家象征和标志的重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