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快讯(记者 阮海峰 文)一男子在高速公路上因超车不成心有不悦,超车后便加速超过一私家车后,直接将车停在了超车道上,后车被逼停后,前车司机又直接倒车发生轻微擦碰事故。目前,该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洛阳市高速交警大队刑事拘留。
洛阳市高速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长于猛介绍,2019年初,一女子到高速大队报警称,她在宁洛高速上正常行驶,突然被一辆车别停后又进行倒车,导致车辆发生轻微擦碰,“经常看到其他地方有此类案件,但在洛阳高速有这种危险的行为还是首例”,当时大队领导很重视,立即要求查处此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通过报警人提供的车牌号获悉,肇事车辆属于洛阳某运输公司所有,于猛立即拨打系统内预留的电话,对方回应称,“车辆是公司的,可以派人查一下”,运输公司相关负责人到高速交警大队接受处理,“人来了后被告知,一负责人说车辆借出去了,不知道是谁开的,事故发生后已经将把车借给外人的工作人员开除了”。
鉴于这种情况,于猛便不断的调取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发现车辆基本上都是同一人驾驶的。且在案发当天,通过调取一卡口抓拍的监控画面显示,车辆驾驶人与其他时间段驾驶人为同一人。
“为了找到肇事司机,我们调取了该车辆所有的违法处理信息记录”于猛说,其中一条处理违章记录的显示,田某曾在2018年因无证驾驶被处罚,而田某则是上述运输公司的执行董事,经过反复核对,最终锁定田某就是案发当天的驾驶司机。
经过询问曾到高速大队处理事情的运输公司相关负责人后,承认事发案发当晚就是田某驾驶的车辆。4月17日,田某也迫于压力到洛阳市高速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据田某交代,案发当天他驾驶车辆在高速上行驶,前方超车道及行车道上均有车辆,他便不断给超车道车辆闪灯,示意超车,对方始终没有让行,“心里很生气,想吓吓对方”。
据于猛介绍说,以往办理的都是因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这个案件是高速交警大队办理的首例因追逐竞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田某已被刑事拘留,孟津县人民检察院因危险驾驶罪对田某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苏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广大驾驶人员应当始终心存法律敬畏,时刻绷紧安全弦,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治理,最大限度消除“路怒症”对交通安全的危害。
9月17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郑州圃田站查获一辆严重超员的“业余”客车,车主私下拼车超员载客,核载7人实载15人,目前该车司机兼车主陈某因严重超员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查。
近日,郑州交警一大队曝光了5月份酒驾、醉驾违法案例中的五起典型案例。以此警示交通参与者提高守法意识,警钟长鸣。
为了行车方便,河北两名司机通过故意拆除和涂抹危险品运输车上的标志和警示语,多次违反规定运输路线,将分别装载9吨粘性粒状炸药的危险品运输车伪装成普通货车驶入河南省高速公路。
2月25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过媒体再次向社会宣传公安机关依法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以及即将采取的超强工作措施,并曝光2019年查处的5起典型酒驾醉驾违法犯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