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针对部分地区宅基地无序扩张、“一户多宅”“沿路跑”、闲置和粗放利用等问题,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坚决遏制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建设问题。
通知提出,各地要把加强村庄规划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整治改善、搬迁撤并等村庄分类标准,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和县域层面上村庄总体布局。各地要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年行动,加快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切实维护村庄规划的严肃性,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做到无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未完成村庄规划的地区,暂停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通知要求,县、乡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各项建设的规划许可和宅基地审批管理,对不符合村庄规划、“一户一宅”规定、宅基地用地标准的,一律不得批准农村宅基地。在自然保护区内,不得新规划和审批宅基地。
通知强调,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做好发现、纠正、制止宅基地违法用地工作。进一步加大土地巡查力度,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公路沿线的日常监管,坚决制止农村宅基地违法违规建设问题。
来源: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当天,新郑市在全省率先发放首批农村房屋“房地一体”不动产证,北靳楼村10户村民拿到了自家房子的不动产权房。该项工作在新郑市其他乡镇也正在开展,今年底前,新郑市将发放八成符合发证条件的“房地一体”不动产证。
国务院新闻办28日举行发布会,农业农村部介绍,“十三五”期间,中央确立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我国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着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明显增加,种植业结构持续优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印发,将启动实施新一轮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同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全面扎实推进。
10月20日,记者注意到,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就该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一直是老乡们关注的重点前几天发过一篇《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势头的通知》近日国家又出手了 《方案》指出,本次摸排对象为全国范围内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
9月3日,副省长武国定到巩义市调研农村宅基地和农民自建住房建设规范管理工作。武国定强调,规范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农村的住房安全和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土地是联结城乡的重要纽带和关键要素。目前,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重塑乡村发展产业体系有条件也有空间,关键在于利用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此,应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机制,着力畅通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废弃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通道。
近年来,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通过农村闲置住宅改造等措施在景区周边农村发展民宿经济。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司长江华安说,为保障农村居民建房合理需求,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明确了宅基地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程序。
据了解,去年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就印发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宅基地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程序。按新土地管理法,两部门明确宅基地和村民住宅规划许可实行一表申请、合并办理,由乡镇人民政府一并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答:根据国家规定,城里人是不能买农村宅基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明确,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将落实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