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9日电 综合报道,当地时间2019年7月18日,经陪审团决定,章莹颖案被告克里斯滕森被判处终身监禁。从2017年6月9日章莹颖失踪至今,历经长达768天的调查、审判,期间引起美中两国无数民众关注的案件,至此告一段落。
资料图片:章莹颖。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当地时间7月18日上午9时,由七名男性及五名女性组成的陪审团继续17日下午未完成的量刑闭门会议,最终因陪审团无法一致达成死刑或无期徒刑的协议,而依规定对被告处以无期徒刑。
2017年6月9日,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在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附近上了一辆黑色轿车,至今音讯全无。随后,美国警方逮捕了27岁的白人男子克里斯滕森,并开始了长达两年多的调查和审判过程。
资料图片:章莹颖案被告克里斯滕森。
经过两年多的等待,当地时间2019年7月17日下午,章莹颖案进入量刑审判阶段的最后一步——案件交由陪审团对被告的生死进行裁决。
12名陪审团员在法院的一间屋内进行讨论,全程仅有陪审团员参与。经3小时的讨论,当日未取得最终裁决结果。18日上午9时起,陪审团继续讨论。
章莹颖家属代理律师王志东表示,从法律程序上来讲,本案中,陪审团需要考虑检方的8个“加重因素”,包括克里斯滕森是经过计划和准备,故意绑架造成章莹颖的死亡,手段极其残忍。此外,陪审团还需要考虑章莹颖的死亡对其家人和亲朋好友的伤害。
同时,陪审团也将考虑辩方提出的约50个“减刑因素”,包括克里斯滕森无犯罪前科、存在家庭酗酒的传统、滥用药品,曾寻求心理咨询未得到有效帮助等。
资料图片:章莹颖。
在过去一个多星期的量刑审判庭审中,35名证人依次出庭作证。检方强调,罪犯克里斯滕森犯下了极为残忍的罪行、并且至今毫无悔意并阻碍调查,被害人章莹颖的遗体至今仍未被发现。而辩方律师则强调被告患有各种问题,包括抑郁、睡眠问题和酗酒,他寻求帮助但最终无法控制自己。
章莹颖案家属代理律师王志东指出,辩方选择的证人很有用意,试图利用亲情、被告的人生转变、其心理问题、给陪审团施压等方式,让克里斯滕森不被判处死刑。
王志东律师此前曾表示,如果克里斯滕森被判终生监禁,辩方上诉的可能性相当小。
美国的终生监禁意味罪犯不得保释,即不存在保释、假释,减刑或保外就医等任何离开监狱的可能性。一旦被判决终身监禁,克里斯滕森将最终死在牢里。
章莹颖父亲章荣高感到很孤独,亲戚朋友几乎都不走动了。一夜之间,章荣高觉得自己什么都没有了:女儿死了,杀人凶手还活着,甚至连一分钱的赔偿都没有。得知克里斯滕森曾3次到学校心理咨询中心求助,甚至吐露了想杀人的倾向,章荣高似乎终于找到了心中痛苦的一个出口。
8月7日,美国,章莹颖家人律师透露,检方2018年11月已获知章莹颖遗骸可能下落,当时辩方希望提供信息以免除死刑但被拒绝。
当地时间7日,章莹颖家人召开发布会,就章莹颖遗体的可能下落和搜寻情况进行说明。罪犯将遗体置入3个垃圾袋】 克里斯滕森的律师声称,克里斯滕森告诉他们,在2017年6月9日,他杀害章莹颖后,将她的遗体分别置入3个垃圾袋。
综合报道,当地时间2019年7月18日,经陪审团决定,章莹颖案被告克里斯滕森被判处终身监禁。从2017年6月9日章莹颖失踪至今,历经长达768天的调查、审判,期间引起美中两国无数民众关注的案件,至此告一段落。
章莹颖案凶手被判终身监禁且不得保释】美国中部时间7月18日下午4点,北京时间7月19日早晨5点,美国伊利诺伊州中区联邦法院正式宣布:2017年6月谋杀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凶手克里斯滕森被判处终身监禁且永不得保释。
2名陪审员反对死刑,被告被判处终身监禁) 当地时间7月18日16时许(北京时间7月19日5时),美国皮奥里亚法院正式宣布,章莹颖案被告克里斯滕森被判处终身监禁,而非死刑。在长达约8小时的闭门商议后,当地时间7月18日14时35分许,陪审团宣布,未能就克里斯滕森应判死刑达成一致。
当地时间7月17日下午,章莹颖案检辩双方分别结束量刑阶段的结案陈词,检察官对辩方结案陈词进行反驳陈词后,案件再次交到陪审团手中。也就是说,只要有一个陪审团成员坚决不同意死刑,克里斯滕森将被判处终身监禁。
当地时间7月15日,经过漫长的审判,章莹颖案量刑阶段迎来尾声,辩方律师传唤被告克里斯滕森的母亲和妹妹出庭作证。除了克里斯滕森的母亲出庭之外,他的妹妹安德莉亚(Andrea Christensen)作为最后一位证人周一也出现在法庭上。
7月8日,在美国伊利诺伊州皮奥里亚,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父亲章荣高(前)和家人抵达联邦法院。当日,章莹颖正式进入量刑阶段,由12人组成的美国伊利诺伊州中部地区联邦法院陪审团将决定罪犯布伦特·克里斯滕森是接受死刑还是终身监禁。
据美国中文网报道,当地时间7月8日,章莹颖案正式进入量刑阶段。联邦法官詹姆斯·沙迪德表示,他将允许7段章莹颖在中国的朋友录制的对于被害者的描述,以及她的离开对于他们意味着什么的视频,以及一段章莹颖歌唱的视频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