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融媒热头条 > 正文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规范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

2019年08月09日23:31  来源:新华网

5034

  新华社北京8月9日电(记者罗沙)记者9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复核及执行程序中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若干规定》已于2019年4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7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该司法解释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依法作出的死刑裁判文书时,应当告知其在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阶段有权委托辩护律师,并将告知情况记入宣判笔录;被告人提出由其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律师的,除因客观原因无法通知的以外,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其近亲属,并将通知情况记录在案。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辩护律师应当自接受委托或者受指派之日起十日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有关手续,并自接受委托或者指派之日起一个半月内提交辩护意见。辩护律师提交相关手续、辩护意见及证据等材料的,可以经高级人民法院代收并随案移送,也可以寄送至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同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作出后,律师提交辩护意见及证据材料的,应当接收并出具接收清单;经审查,相关意见及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死刑复核结果的,应当暂停交付执行或者停止执行,但不再办理接收委托辩护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下发后,受委托进行宣判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判后五日内将裁判文书送达辩护律师。对被害人死亡的案件,被害人近亲属申请获取裁判文书的,受委托进行宣判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根据司法解释,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可以申请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对经查找确实无法与罪犯近亲属取得联系的,或者其近亲属拒绝会见的,应当告知罪犯。罪犯提出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留下遗言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通知会见的相关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在执行死刑前及时安排,但罪犯拒绝会见的除外。罪犯拒绝会见的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及时告知其近亲属,必要时应当进行录音录像。

  罪犯提出会见近亲属以外的亲友,经人民法院审查,确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确保会见安全的情况下予以准许。罪犯申请会见未成年子女的,应当经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同意;会见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视频通话等适当方式安排会见,且监护人应当在场。

文章关键词:近亲属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罪犯 死刑复核 执行程序 死刑案件 辩护律师 裁判文书 宣判 责编:王江龙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浦北路杀害小学生案罪犯黄一川被执行死刑

    2020年12月3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上海一中院已依法对故意杀人犯黄一川执行死刑。上海一中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黄一川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益。

  • 10岁女孩遭亲生母亲毒打,警方介入:安排近亲属监护

    针对此事,长丰县吴山镇高岗村党总支部郑姓委员2日下午告诉澎湃新闻,村里曾有专人前往女童家了解情况。”  郑姓委员称,此前女童母亲有殴打行为,高山镇派出所警察曾多次警告女童母亲,当地妇联也曾了解过情况。

  • 退伍军人发现自己"被就业" 投诉后企业主动求和解

    ”近日,退伍军人小吴主动与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取得联系,反映个人所得税APP显示他在常州武进一家民营企业工作。”  与此同时,小吴通过查询发现,该企业负责人的近亲属曾在小吴家所在的村委担任会计工作。

  • 歪曲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将受严惩

    昨日,记者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近期,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这些事不能做:1.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

  • 最高法:涉“校园贷”全日制在校生可不纳入失信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2日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在严格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方面,意见明确了不得采取惩戒措施的几类情形。

  • 离婚冷静期·共同居住权·近亲属范围

    题:离婚冷静期·共同居住权·近亲属范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热议民法典草案 此次提交审议的民法典草案还对近亲属的范围作出了调整,删除了将共同生活的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视为近亲属的规定。

  • 村委会主任涉黑获刑20年:38个村党员10人系近亲属

    赵品德案是四平市监委留置第一案,该案共涉及21人,全部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现已宣判4人。2018年2月24日,四平市纪委市监委决定对赵品德涉黑涉恶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这是四平市监委成立后,首例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

  • 男子借款70万陷入套路贷 前后还了1600万仍未还清

    浙江宁波一男子因最初不足百万元的民间借贷,陷入套路贷、高利贷的漩涡。记者了解到,目前,以侯先生为受害人之一的这起套路贷案件,嫌疑人因涉嫌诈骗、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到检察院。①套路贷定性:套路贷犯罪的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部分犯罪主体带有黑恶团伙性质;

慢新闻

网传四川音乐学院封校?川音:假的! 网传四川音乐学院封校?川音:假的!

推荐视频

i新闻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