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昨天(26号),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获得表决通过,变化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土地入市三大方面。
【土地征收】防止随意侵占土地 加大补偿力度
在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中,删去了现行土地管理法关于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同时明确: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因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政府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成片开发建设及法律规定可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其他情形等六种情形需要用地的,可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特别是,删除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这个规定。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 王广华:如果绝大多数农民不赞成补偿方案的话,要通过听证的方式。如果群众对这个方案还是不满意的话,适当地修改安置补偿方案。
【宅基地】允许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住宅。针对社会关注的城里人是否能去农村买宅基地?答案是目前肯定不行。
【集体土地】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可以直接入市流转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增加了新的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允许土地所有权人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需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 魏莉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直接进入市场流转,这是对我们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一个重大的一个突破,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享受同等的待遇,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破除我们城乡二元体制。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关系到当今土地供应格局的变化,对于一些房地产热点城市,有望缓解用地相对紧张局面。不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首先要符合规划,而且还要依法登记,相关细则正在制定中。
拟征收土地目的宗地一:特殊用地;宗地二:特殊用地;宗地三:特殊用地;宗地四:行政办公用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周口港口物流产业聚集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通知》要求,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要将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通知》明确,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重点林区原林权证继续有效,已明确的权属边界不得擅自调整。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还要加快制定数据跨境开放的流动准则和监管规则,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推动我国数据市场与全球数据市场的互联互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的制度优势是一个被反复提到的话题。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最大的亮点之一,莫过于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民法典草案。除了民法典,过去一年还有两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备受关注——疫苗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
随着疫情防控态势向稳向好,上海市正努力统筹推进建设工程复工复产。黄永平表示,要加强难点堵点问题协调,落实防疫防控措施,提高复工复产质量,确保上海市重大工程在3月底之前全面复工。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明确,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疫情发生以来,部党组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要求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调整工作模式、创新工作方式,确保疫情防控不放松,重点工作不延误。期间,部及时印发了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土地出让金收缴、国土“三调”等特殊政策规定。
今年1月1日,关系到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开始全面施行。此次土地管理法在农村土地管理方面做出了多项创新性的突破,引发社会普遍关注。
部分商品进口关税调整,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70个新药纳入医保目录……2020年1月1日起,一批新规正式实施,影响到人们生产生活的许多方面。为降低用药成本,促进新药生产,中国将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和生产新型糖尿病治疗药品的原料实施零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答:根据国家规定,城里人是不能买农村宅基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明确,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将落实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