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据最高检消息,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自力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自力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3天前,9月17日,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刘自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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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刘自力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对其问题调查核实时,与相关人员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在干部的职务晋升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获得茅台酒经营权,大搞权色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刘自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之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自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刘自力已于2015年8月卸任茅台集团总经理,至今已4年。
据公开资料,刘自力是茅台集团的“老人”,生于1955年,是贵州仁怀人,16岁即进入茅台酒厂工作,曾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公司工会主席、副总经理。
1998年,原习酒公司被茅台集团兼并后,刘自力即被派往习酒,担任该公司的董事长及总经理,任职十余年。2010年5月回到茅台集团,出任贵州茅台集团旗下上市公司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次年10月被任命为贵州茅台集团副董事长,后任贵州茅台集团总经理。
此后,刘自力一直与今年5月落马的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搭档,直至2015年退休。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刘自力任职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贵州茅台集团总经理期间,茅台酒曾发生“最大幅度涨价”,两年内共上涨约50%,被舆论指责“涉嫌垄断”。
2010年12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自2011年1月起上调产品价格,平均上调幅度为20%左右,上调后普通茅台酒的指导价为959元/瓶。此次调价,成为当时茅台近10年上调出厂价幅度最大的一次。
此时,刘自力上任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仅7个月。而一年多后,“最大幅度调价”的纪录再次被打破,2012年9月,茅台再次上调部分产品出厂价格,幅度约20%至30%,引起广泛争议。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就在此间,刘自力在公开场合有“三公消费不喝茅台难道喝拉菲”的言论。
2012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有全国政协委员提交提案称三公消费应禁喝茅台,“茅台酒10年来价格涨了10倍,背后推手就是公款吃喝”。
几天后,在贵州茅台集团举行一场发布会上,有记者询问刘自力对该提案的看法,刘自力情绪激烈反问记者:“三公消费禁止喝茅台?那么我请问你,三公消费应该喝什么酒?你回答!你不能只点头,你也得回答啊!”“如果三公消费不喝茅台,那么你去喝拉菲吗?”
再有记者问及茅台的成本时,刘自力又反问:“我想问你,一瓶拉菲的成本是多少,你们算过这个账吗……为什么只算茅台呢?”他还称,“茅台不是奢侈品,很简单,茅台本身就是中国广大消费者都消费得起的产品,怎么可能是奢侈品呢?”
2015年8月,刘自力卸任茅台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茅台酒股份公司董事职务,改任贵州省酒业技术顾问、茅台集团技术顾问,至去年8月不再担任技术顾问。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退休一年的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被查。
据通报,袁仁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拉拢关系、利益交换的工具,进行政治攀附,捞取政治资本;大搞权权、权钱交易,大肆为不法经销商违规从事茅台酒经营提供便利,严重破坏茅台酒营销环境。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袁仁国长期将茅台酒经营权作为攀附权贵、搞政治投机的工具,通过利益输送找“后台”、寻“靠山”,为王三运、王晓光等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获得茅台酒经营权提供帮助,并长期主动关照他们的经营。为了得到王晓光的庇护,袁仁国为王晓光及其亲属批了4家茅台酒专卖店,并经常主动为其增加销售指标。
9月6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袁仁国受贿一案。
据检方指控,袁仁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茅台酒经销权、分户经销、增加茅台酒供应量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2020年8月24日,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自力受贿案,对被告人刘自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刘自力受贿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一千八百五十四万七千七百六十二元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0年8月24日,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自力受贿案,对被告人刘自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刘自力受贿所得财物折合人民币一千八百五十四万七千七百六十二元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贵州市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消息称:2019年11月13日,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自力受贿一案。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贵州、河南、西藏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刘自力、冯鸣、索朗群佩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索朗群佩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贵州省纪委监委9月17日发布消息,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省监委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刘自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