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通知 推动医保谈判药品尽快落地
97个医保谈判药品月底前挂网
昨日(12月18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对适于门诊治疗、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谈判药品,可根据基金收支情况,通过纳入门诊特殊病种保障、探索单病种付费等方式,减轻患者负担。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探索长期处方政策,方便患者使用。
据了解,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对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促进临床技术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尽快落地,《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谈判药品挂网采购和支付工作。各省级医保部门要优化流程、加快进度,组织企业及时提交相关资料,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将97个谈判药品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
各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要根据新版目录调入、调出药品情况加快调整更新医保信息系统,制定结算管理办法,保证新版目录及时落地。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水平,在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总额控制指标时,要综合考虑新版目录药品增减、结构调整以及定点医疗机构特点等因素,合理测算基金支付额度,保障医疗机构和患者基本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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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谈判药品及时进入定点医疗机构
《通知》指出,各地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对谈判药品的配备、使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等及时配备、合理使用,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配备、使用。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目录调入、调出药品情况,及时召开专门的药事管理会议,对本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进行调整和优化。逐步建立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与定点医疗机构药品配备联动机制,形成长效。
疗程费用较高的谈判药品 可纳入门诊特殊病种保障
《通知》明确,各地医保部门要科学测算、周密组织,在确保基金安全和药品合理使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支付方式。对适于门诊治疗、使用周期较长、疗程费用较高的谈判药品,可根据基金收支情况,通过纳入门诊特殊病种保障、探索单病种付费等方式,减轻患者负担。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探索长期处方政策,方便患者使用。对于与本次谈判前医保目录内原有药品相比性价比更高、可完全替代的药品,可采取措施鼓励替代使用。
各地应建谈判药品使用情况监测机制
《通知》强调,各地要建立谈判药品使用情况监测机制,加强对谈判药品配备、使用和支付等情况的统计监测,2020年1月-6月各省级医保部门每月汇总上报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完善谈判药品用药指南和规范,规范诊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同步加强用药管理,确保谈判药品合理、规范使用。(记者 解丽)
题:重点考虑新冠肺炎治疗药物、释放鼓励创新信号——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就2020年医保目录调整答记者问 “今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中,我们将重点考虑纳入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治疗药物,为常态化疫情防控提供支撑。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八条明确提出,8类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 ①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D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0年8月17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健康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进程中,发展卫生健康事业始终处于基础性地位。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审议通过,向社会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
上海市在服务疫情防控方面,前期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按照上海市工作要求,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全力支持企业抗疫情、稳发展;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医保办公室主任张彤彦告诉记者,这一次医保药品目录最大的调整就是降幅明显。比如用带量采购来根除带金销售,通过医保预付,医院的结余激励,能够营造一个新的、比较健康的利益机制。
国家医保局11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名单有关情况。国家医保局表示,还将指导各地做好调出药品,特别是2017年谈判准入、在本次谈判中未能续约药品的替代衔接工作,合理保障群众用药连续性。
绝大部分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了常规准入或者是被纳入拟谈判药品的名单,并将74个基本药物由乙类调整为甲类,特别是癌症、罕见病用药列入了拟谈判的名单。这些药品的治疗领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重特大疾病,丙肝、乙肝、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
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药品目录,正式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常规准入部分的药品名单,目录调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这些药品的治疗领域主要涉及癌症、罕见病等重大疾病、丙肝、乙肝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等。
一个药品的调入或调出,不仅会给患者和临床带来影响,同时,也会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销售情况。这是7月14日的遴选投票现场, 全国24个省市的3000多名临床医学专家同时对拟进入目录的药品进行遴选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