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2日电(记者孙哲、尚升)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了解到,自治区日前正式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加大中小微企业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减轻经营负担及优化政策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
措施指出,疫情防控期间,要对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安排专人对接了解,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通过“点对点”包车、“一站式”直达或联程运输等方式,有序组织企业人员陆续返岗,同时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就业服务,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原材料供应以及所需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保障。
同时,措施提出要加强财政和信贷保险融资支持,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或不能及时还贷的中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采取续贷、展期、调整还款计划、调整计息方式等手段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予以展期、续贷。鼓励对受疫情影响的其他中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措施指出,将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减免房屋租金、减征医疗保险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生产经营所需用电、用水、用气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同时要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和投资项目审批,简化政府采购流程,优先清理拖欠账款,加强司法服务保障,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政策服务。
措施还要求,从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裁员率不高于5.5%、员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发放稳岗补贴,补贴标准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予以返还,南疆四地州按60%予以返还。
截至2019年底,新疆中小微企业共有33万多户,占全区企业总数99%以上,从业人员占全区企业从业人员总数80%左右。中小微企业在繁荣新疆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改善民生和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务院新闻办今天(10月26日)举行政策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对近日出台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介绍。《意见》还从引导民营企业扩大转型升级投资、巩固提升产业链水平、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记者 谢艺观)“2016年办公司时,大概要一个星期才走完整个流程。广西市场监管局的这些融资举措给南宁市鸿雁鹅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覃红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将此前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2020年全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力争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将此前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2020年全年对小微企业减半收取融资担保、再担保费,力争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实招硬招,为了企业,延长减税降费政策期限;为了毕业生,延长落户办理时限;
前期出台6月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减免民航发展基金、港口建设费,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
记者29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国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电网企业要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告知,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
市场主体是经济运行最基本的单位,保住市场主体,才能保住就业、保住民生。据介绍,杭州将推动更多相关数据向金融机构开放,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让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小微企业。
6月4日,记者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获悉,我省2至4月“专场交易”差额电费退补核查工作已正式完成,全面进入电量执行阶段,全部参与企业均开始享受“专场交易”政策红利。共有487户用户经过电量整合与4家发电企业签订交易合同,共申请34个“专场交易”专项电价,成交电量1.2亿千瓦时,预计可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约360万元。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今年以来为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及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盘和林认为,老旧小区改造不仅能有效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条件,还能直接激活电梯、停车设备等需求,从而扩大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