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9日从人社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围绕援企稳岗稳就业,有关部门紧锣密鼓出台一系列“真金白银”政策措施,涵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保“免减缓”等,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负。
人社部副部长李忠介绍,目前各地企业复工率和员工到岗率稳步提升,已有一亿农民工外出务工,占春节前返乡农民工的80%。在支持员工返岗复工上,不少地方拿出了高“含金量”政策。比如,北京、重庆、云南等地对为重点企业提供招用工服务的人力资源机构给予补助;山东、贵州、广西等地对重点企业员工返岗产生的交通费给予补助。
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方面,目前已有128万户企业享受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86亿元,惠及职工4230万人。“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受益范围,帮助更多企业稳住就业岗位。”李忠说。
社保减免方面,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介绍,截至目前,30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各省份减免政策均按顶格实施,从2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免征单位缴费五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费三个月,把政策用足用实。”聂明隽说。
聂明隽指出,各省上报的2月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合计是1239亿元,比预计的要高,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最终的实际减免效果可能大于预期。
为做好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我省企事业单位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将按照新的标准缴纳。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失业保险金属于常规的失业保险待遇,而失业补助金是疫情防控期间,国务院新出台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举措,申领时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失业保险金属于常规的失业保险待遇,而失业补助金是疫情防控期间,国务院新出台的一项临时性、阶段性举措,申领时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3109.4亿元,这是2016—2019年全国各级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年均增长4.2%。数据显示,2016—2020年全国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合计13.5万亿元,年均增长10.5%;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均7.2%的增速。
今年2月,人社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的政策;随后,又将其中减半征收政策延长到6月底,将免征社保费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
不仅如此,“十三五”期间,失业保险制度更加完善,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进一步加强了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
就业是民生之本,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都把就业摆在首位。督查组暗访了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镇党群服务中心,了解当地对困难群众的救助政策,张江镇有困难群众200余人,依照标准,给予每人每月1400余元的救助金。
“十三五”期间,我国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构建,社会保障网不断织密扎牢。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养老、失业、工伤3项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超过6.9万亿元,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规模突破万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超过5.5%。
自今年2月份起,阶段性实施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免、减、缓”政策,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有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更大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延长至今年12月底,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政策延长至今年6月份,缓缴社保费政策可延长至今年12月底。
7月7日,记者从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到,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江苏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拓宽以工代训范围。支持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