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国家卫健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要求,对于辖区已开学复课的中小学校,全面检查学校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职责情况;对于学生已经或者开始返校的高等学校,要全面检查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情况等。
资料图:小学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进入校园。中新社记者 佟郁 摄
一是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制度措施的监督检查。各地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要求,对于辖区已开学复课的中小学校,全面检查学校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职责情况,以及制定落实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等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开学复课方案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制度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
对于学生已经或者开始返校的高等学校,要全面检查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返校复学方案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健康排查、监测、管理等制度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特别是学生跨区域返校管控措施情况。
各地要监督学校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教室通风消毒和饮用水卫生管理等工作。
二是强化处理措施,督促学校落实整改。各地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严格认真检查,指导督促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保障师生安全和健康。
检查发现学校未按规定建立落实传染病防控制度措施的,特别是学校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存在问题隐患的,要责令学校立行立改;对于学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要建立问题学校台账,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督促问题学校限时整改到位,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压实学校卫生安全主体责任。对于发生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处置措施,及时控制和消除危害。
三是发挥部门合力,解决学校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要加强与教育行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和当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作用,重要情况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落实属地、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学校解决传染病防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落细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对于需补种的儿童,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须督促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并在儿童补种疫苗后再次核对预防接种证,查验疫苗补种完成情况。征求意见稿提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幼儿园和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监督检查。
答:学生和教职员工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开学前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学校。答: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按照有关要求向学校出示核酸检测证明材料,入境后严格遵守当地规定。
答:结合秋冬季疫情防控形势和全面复学复课需要,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对前期制定的相关技术方案进行了修订更新,联合印发了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对于学生已经或者开始返校的高等学校,重点监督检查返校复学方案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员健康排查、监测、管理等制度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特别是学生跨区域返校管控措施情况。
1月23日,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疫情防控应急联动机制。自1月23日起,各地各校要及时将本地区和学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分别报省教育厅值班室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