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独家 > 正文

涉嫌猥亵儿童的董事长王振华,被撤销“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2020年06月02日17:11  来源:映象网

5034

据江苏省人社厅网日前发布《关于撤销王振华“全国劳动模范”称号的公告》显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决定,决定撤销王振华“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被撤销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此前已撤“省劳动模范”

图片来源江苏省人社厅网截图

公告原文如下: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决定,撤销王振华“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收回奖章、证书等,停止其因获得该荣誉而享有的有关待遇,并追缴其所获奖金等物质奖励。

根据《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所获荣誉撤销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予公告。

曾嫌猥亵9岁女童,被刑事拘留

此前,据有关媒体披露,2019年6月29日下午,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的行为发生在上海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

据报道,事发后,被猥亵女童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到沪报警,王振华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

报道称,女童由一名周姓女子带入酒店。该女子为江苏徐州人,今年49岁。据周姓女子供述,事发当天,她带了两个女孩入住酒店,一个9岁,一个12岁。两个女孩的母亲为周某朋友。周某谎称带两个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从江苏带至上海。当天王振华对9岁女童实施犯罪,事后给付周某现金1万元。

2019年7月2日,王振华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振华、周某某批准逮捕。

据悉,王振华,男,1962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曾于2006年被评为“江苏省劳动模范”。

事件时间轴:

•2019年7月1日

据多家媒体报道,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因猥亵9岁女童,于7月1日在上海被采取强制措施

2019年7月3日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报称,犯罪嫌疑人王振华、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

新城控股7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选举公司董事兼总裁王晓松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王晓松将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

2019年7月4日

A股上市公司新城控股开盘一字跌停,跌停板封单资金超百亿。

2019年7月5日

新城控股发布公开信称,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对这场风暴中所触及的受害人、受害家庭蒙受的巨大痛苦,深感歉意与不安。

2019年7月8日

上海市政协召开十三届二十九次主席会议决定,撤销王振华第十三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资格。

新城控股晚间发布公告称,王振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0年6月2日

王振华“全国劳动模范”称号被撤销,收回奖章、证书等,停止其因获得该荣誉而享有的有关待遇,并追缴其所获奖金等物质奖励。

来源:综合自人民网江苏频道、中国新闻网、新民晚报等

文章关键词:猥亵儿童 王振华 全国劳模 董事长 新城控股 责编:王慧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猥亵儿童的王振华,判了!

    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去年7月3日下午,多家媒体曝出新城控股集团时任董事长王振华因猥亵女童,被上海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 上海普陀法院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一审宣判

    据上海普陀法院微博消息,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法院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经合议庭评议,于6月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 亿万富翁王振华猥亵儿童案,判了!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普陀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 性侵、猥亵儿童多发 最高检:试行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一站式取证”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全国妇联下发《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要求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强化合作,加强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惩治打击,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进妇女儿童保护法律体系健全完善。

  • 江苏女足青年队主教练陈广红涉嫌强制猥亵、猥亵儿童被公诉

    12月25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日前,江苏省女子足球青年队主教练陈广红涉嫌强制猥亵、猥亵儿童一案,由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慢新闻

网传四川音乐学院封校?川音:假的! 网传四川音乐学院封校?川音:假的!

推荐视频

i新闻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