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这次污染源普查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背景下的一项系统工程,是对全面摸清建设美丽中国生态环境底数的一次重大国情调查,因此意义非常重大。
《公报》主要分为三部分。一是公布了全国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各类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数据显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和河北五省污染源数量占全国总数的52.94%。二是公布了各类污染物产生、排放与处理情况。化学需氧量等达到多少,哪个地域的排放量、排放强度最大,全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地域分布怎样,都有了答案。三是健全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实现生态环境监管的数字化和可视化提供了支持。
作为污染防治的基础性工作,污染源普查意义重大。所谓治污要治本,治本先清源,弄清污染的各项真实数据,是环保部门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和能力的抓手。据报道,去年12月,四川德阳一国控断面水质出现异常,当地环保部门通过调取此次污普数据,很快锁定了污染源,及时采取了相关措施。这就是普查数据指导实践的一个生动案例。
摸清底数,才能心中有数。有了全面翔实的普查数据作支撑,污染防治更有的放矢,也大大提高了效率,利于把防治成效最大化、污染风险最小化,最终实现环境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同时,污染源数据的披露,可以让公众了解我国污染治理的真实情况,看到面临的困难和短板,唤起全社会的责任感和环保意识,自觉参与到环境治理中来。
发布会也晒出了一份十年环保治理“成绩单”:2017年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来,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分别下降了72%、46%和34%;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脱硫、除尘等设施数量分别是2007年的2.4倍、3.3倍和5倍,都是数倍于十年前污染治理设施的数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数量增加了5.4倍,处理能力增加了1.7倍;生活垃圾处置厂的数量十年间增加了86%……
这一组组数字背后的动态变化,让我们看到了近年来污染防治取得的成效和成果,更坚定了我们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
污染源普查,是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中“全国污染源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要求建立的制度。实践也证明,这种重数据、讲科学的防治方法,让治污更精准,更有利于破解污染防止的痛点难点。为了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这项制度需要继续贯彻下去。
加强生态文明立法、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米”……近年来,福建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筑牢绿色发展法治屏障,福建加强生态文明立法,近年来制定出台《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4项法规,实现生态文明“海陆空”全方位保护。
限行规定 限行时间内,按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在限行区域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12月4日,省长尹弘在洛阳出席2020年全省四水同治工作推进会议,并对做好当前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强调,各地各部门必须清醒看到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抓好四个“严控”,确保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五)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违反《通告》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餐厨余垃圾运输等)、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车辆等;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湖北是三峡工程坝区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所在地,也是维护长江生态系统整体性的关键省份,生态地位极其重要。三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新局面。
本次加入省级森林城市方阵的12个县(市)分别为:巩义市、长垣市、新密市、新安县、洛宁县、宝丰县、辉县市、清丰县、鄢陵县、卢氏县、民权县、泌阳县。据悉,未来河南省将加大森林城市体系建设力度,推动建设更多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进一步提升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2020年8月至9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结合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2020年11月27日下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询问。
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2020年8月至9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结合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2020年11月27日下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询问。
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2020年8月至9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结合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2020年11月27日下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