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港分子、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位于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厂房,早前经营一间“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该公司被指在未取得相关牌照情况下提供“公司秘书”服务,涉嫌违反《打击洗钱条例》,之后搬迁至湾仔。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经调查后,怀疑该公司涉嫌违规,16日派人员到湾仔一处商业中心搜证,并带走一批证物,警方表示行动仍在继续。
据记者了解,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多名探员,16日上午11时许至湾仔骆克道193号东超商业中心内的“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调查,其间带走一批涉案文件。商罪科总督察陈国伟表示,警方5月上旬接获报案,称一间公司涉嫌以欺骗手段,把将军澳办公大楼分租予其他公司使用,涉嫌违反将军澳工业邨地契条款,骗取廉价租金。陈国伟还称,警方经调查后发现,涉事为一间管理及咨询公司,1988年成立,2016年起涉嫌无牌经营秘书服务业务,疑违反《打击洗钱条例》,案件仍在调查中。
黎智英1988年成立“力高顾问有限公司”,两年后创立“壹传媒”,前者多年来均在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壹传媒”大楼厂房内设立办公室。该地段属于将军澳市地段第39号及其增批部分中的第一增批部分,承批人为香港科技园公司,有关地契条款订明,该位置的建筑物必须用作工业或仓库用途,称其涉嫌违反地契条款,不久“力高顾问有限公司”搬往湾仔,但黎智英一直被外界炮轰,称他将“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设于“壹传媒”大楼,享受地政总署低廉租金的优惠多年,曾有多个团体先后到湾仔警察总部举报。据了解,“力高顾问有限公司”目前的董事分别是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该公司2016年起担任22家公司的秘书,包括为黎智英儿子黎耀恩旗下至少九家餐厅及公司提供“公司秘书”服务,该批公司也使用“力高顾问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但翻查“信托或公司服务持牌人登记册”网站,未见“力高顾问有限公司”为提供“公司秘书”服务而注册。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公司服务提供者须向公司注册处处长申请牌照,才可在香港经营提供公司服务的业务,除特定情况外,根据该条例,任何人在没有牌照情况下经营公司服务,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六个月。(总台记者 周伟琪 )
(编辑 崔智琳)
香港学者批黎智英死性不改,多次勾结外国势力与外国政治人物唱衰香港,但其名声早已臭掉了。陈伟强表示,黎智英的香港法律“被扫平”说法颠倒是非黑白,甚至试图扭曲现实情况,令人误以为香港司法制度沉沦。
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因被控涉嫌一宗刑事恐吓案件,于24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根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刑事恐吓案件若经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两年;若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监禁5年。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发言人12日表示,坚决支持香港警方对黎智英等人实施的拘捕行动。香港警方10日以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及串谋欺诈等罪名拘捕10人,其中就包括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
香港警方昨天(10日)采取行动,拘捕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及串谋诈骗的10人,其中包括乱港头目、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对黎智英等人被捕“表示关切”,对此,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11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不容任何外部势力干涉。我们敦促日方认清现实,摆正位置,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国内政。
8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主持例行记者会。赵立坚表示,中国是法治国家,香港是法治社会,任何人都没有法外特权,我们支持香港特区执法机构依法履职尽责,任何机构任何人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10日主持外交部例行记者会。赵立坚表示,作为原则,中国是法治社会,既然香港国安法已经通过,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依法采取行动。(总台央视记者 吴汶倩 靳丹妮) (编辑 田宏炜 崔智琳)
香港警方10日公布,当日早晨采取拘捕行动,至少拘捕了7名犯罪嫌疑人。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的公报表示,被捕嫌疑人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中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并涉及串谋欺诈及煽动罪。
香港国安法实施超过1个月,据了解香港警方国安处今早(10日)拘捕乱港分子、“壹传媒”黎智英等7人,涉嫌勾结外国势力,违反香港国安法。
香港国安法实施超过1个月,“东网”刚刚消息称,香港警方国安处今(10日)早拘捕乱港分子、“壹传媒”黎智英等7人,涉嫌勾结外国势力,违反香港国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