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响下,国内高校纷纷延迟开学。已缴纳的住宿费怎么处理?近日,许多高校陆续发布通知,明确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费收退费工作,其中不少学校表示全额退还住宿费。
来自财政部的最新通知要求,中央执收单位要切实履行教育收费管理主体责任,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收取的2019-2020学年教育收费,按规定因疫情原因需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早在6月底,云南省即宣布将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84.17亿元全部下达完毕,本次下达资金属一次性财力补助,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8月17日财政部在官网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退付工作的通知》中央执收单位已收取的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按规定应办理退付或抵扣手续的,也适用本通知。
澳大利亚最大城市悉尼18日起将向境外飞抵悉尼的个人征收数千美元费用,用于他们14天强制隔离期间的支出。疫情反弹后,维州收紧防疫限制举措并延长紧急状态,7日起关闭与新州边界,首府墨尔本市8日起“封城”,为期6周。
今日,中南大学宣布免收春季学期住宿费,对已缴纳的住宿费予以全额退费。
河南省发布退费通知的学校又增加啦,一起来看最新消息:河南大学河南大学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的通知住宿费退费原
发布退费通知的学校又增加啦!这次,有你的学校吗?一起来看
疫情期间,住宿费到底退不退呢?5月27日,河南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5月27日,河南三部门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这些学校已发布相关退费工作安排。河南工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校应严格依照非营利原则合理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月平均计算,按学年收取的以10个月为平均基数,按学期收取的以5个月为平均基数,学校应根据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科学计算,合理清退。
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违规乱收费。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违规乱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