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增安装一批智能电子监控设备,用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对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这些设备经过前期试运行后已通过验收合格,将于2020年7月6日开始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处罚。
新增的电子监控设备分别为:“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共9套)、“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抓拍系统”(共5套)、“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共10套)。现将此次新增的智能电子监控设备具体信息向社会公示。
设备工作原理
“电子警察抓拍系统”
利用自动跟踪球机实现对“闯禁行”、“逆行”、“违法停车”车辆的自动检测抓拍。对于路边违法停车,设备会自动识别违法停车车辆车牌,并记录该车位置,超过设置时间后,则判定为违法停车,设备将自动生成违法记录。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抓拍系统”
对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进行自动识别抓拍上传,该系统前端有两个摄像头,一个记录车辆外观信息,一个捕获车灯形态及灯光强度,形成4张违法照片和一段违法视频,记录保存违法车辆的整个滥用远光灯的过程,并同时对车牌和车型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
“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
自动抓拍上传三张照片,记录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线时的完整行驶过程,另外一张特写照片记录机动车号牌信息,这些照片对人行横道线前违反停车让行规定的机动车进行抓拍取证,经人工审核后对机动车违法行为录入处罚。
违法处罚标准
1
交警部门对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的“闯禁行”车辆,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3条之规定,对违法车辆的驾驶员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2
对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的禁停路段“违法停车”车辆,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3条之规定,对违法车辆的驾驶员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3
对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的“逆向行驶”车辆,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7条之规定,对违法车辆的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4
对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3条之规定,对违法车辆的驾驶员处以“100元罚款、记1分”的处罚。
5
对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的“人行道不停车让行”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一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7条之规定,对违法车辆的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测试照片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抓拍系统测试照片
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测试照片
▲以上照片测试使用均不录入处罚
新增设备具体点位
郑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处罚不是目的,智能电子监控设备可有效加强非现场执法力度,对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震慑,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不可对交通违法抱有侥幸心理,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共同营造平安、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而努力。
12月2日下午,郑州市宣布自12月4日至12月31日起,每天7时至21时,对郑州四环内所有道路实施单双号限行。
在高速公路上车速快,任何一个危险的动作都有可能演变成惨烈事故,值得注意的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很多发生在高速公路的出口区域。12月1日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在郑州周边高速出口增设21处高速公路分道口智能侦测系统,智能抓拍交通违法,喊话警示违法车辆,消除安全隐患。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知危险会避险,依法、安全、文明行车,平安出行。
11月30日,记者从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郑州将新增两套“违法停车抓拍系统”,主要用于抓拍禁停路段违法停车的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态管理。设备安装位置为桐柏路(协作路至中原路)路东,以及桐柏路(中原路至协作路)路东,将在2020年12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
日前这批智能电子监控设备在经过前期试运行后,通过验收合格,郑州交警现公示一批新增“违法停车抓拍系统”监控设备点位信息。郑州交警对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到的禁停路段“违法停车”车辆,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对违法车辆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近期,为配合全市交通违法整治提升工作,提高科技化管理水平,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增了一批
从10月22号开始,郑州交警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对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抓拍录入,将对车辆驾驶员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的处罚。
从10月22号开始,郑州交警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对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抓拍录入,将对车辆驾驶员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的处罚。
11月23日,郑州市交警支队发布消息,从10月22号开始,郑州交警部门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对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抓拍录入,将对车辆驾驶员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的处罚。
10月17日16时58分许,杭州富阳交警在日常视频巡查中发现了令人目瞪口呆的一幕,在百川街高远路一辆浙A车牌黑色小轿车的驾驶位上竟是一名脸庞稚嫩的孩子在开,孩子手握着方向盘一副很开心的样子。从视频监控中可以看到车内,一名小孩坐在主驾驶的位置,手握方向盘在开车。
监控抓拍+人工甄别 据介绍,道路监控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后,工作人员将对违法车辆信息进行仔细甄别审核,确认无误的,将对违法行为进行录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