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圈为涉事白狗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罗水社区“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一事持续发酵。
据杏坛镇宣传文体办透露,目前,经过多次协调,发生意外的老人家属方暂时同意,将不会追究女孩责任。
与此同时,距离事发54个小时后,“牵狗女孩”对媒体回应,她没有看到大白狗的狗绳绊倒老人,以为是哪只狗把老人撞倒了,直到民警找上门时,她的父亲要求看监控,她才通过监控视频得知真相。
此前,因未对倒地老人采取措施,快速跑离,“牵狗女孩”一度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事后曝光的监控视频显示,穿白上衣、黑短裙的女孩牵一只大白狗走在“中心街”上,大白狗突然挣脱女孩的手,跑了,女孩快步去追。
大白狗再次出现在镜头里时,是在追逐一条体型稍小的狗。一名白发老太站在路口。小狗从老太身旁快速跑过,大白狗随后追来,但狗绳尾端绊倒了她。老人被绊得腾空后俯面摔下,躺在路上没有了动静。
随后,追狗的白衣女孩路过老人身边,看了一眼,大白狗没有继续追逐。女孩此时朝反方向快速奔跑离去,大白狗追着她,双双离开现场。
由此,女孩陷入了责任归属和指责其道德缺陷的“双重审判”。
据媒体探访,涉事女孩不满13周岁,即将升入初中。家庭教育有所缺失,父母早年离异,和母亲无所联系。而负责教导的父亲脾气大,且长期酗酒。
18日晚,杏坛镇政府就此事发布通报,经过调查,牵狗的小女孩只有12岁,在与狗玩耍期间,狗挣脱绳索将老人麦某绊倒,初步认定为一起意外事件。
19日,杏坛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政府宣传部门开会决定,将妥善安置事件中大型狗的去处,已有社工对视频中的牵狗女孩进行心理疏导。”
他还表示,镇政府一定会做好善后安抚工作,考虑到家属的心情,应家属要求呼吁,网络上不要再进一步扩散传播老人摔倒的相关视频。
8月20日下午,女孩此前就读小学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等人前往她家探望,并给她做心理疏导。
“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事件发生后,“牵狗女孩”小月(化名)因当时离开现场,面临巨大的舆论压力。
8月19日23时40分许,小月(化名)和小一岁的弟弟终于回家了。路口的转弯处,老人被狗绳绊倒,地上的血迹已被清洗本文图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图不到13周岁的小月即将升入初中。
8月17日,广东佛山顺德杏坛镇罗水市场前发生一起事故,一名老人被一只“脱缰”大白狗的狗绳绊倒,头部着地后昏迷,而牵狗女子带着狗狗离开现场。8月18日下午,杏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杏坛镇罗水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此事已报警处理,当地派出所介入调查。
这意味着,市民在饲养宠物时未采取安全措施,如未按照当地规定拴狗绳等,造成他人损害的,必定有责任。由于该事件中的女孩才12岁,因此,老人家属既能向狗主人索赔,也能直接找小女孩的监护人要求赔偿。
(原标题:牵狗少女回应“逃跑”:当时并不知道是狗绳绊倒了老人) “我管不了别人怎么看我,我知道他们骂我,他们怎么说我也没办法。” 8月19日晚上7时许,小欣家中依然仅有父亲罗旭阳一人,至于女儿去了哪里,罗旭阳则表示并不知晓。
随后记者采访了罗水市场附近居民,居民称遛狗女孩并非狗主人,准备升初中。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官方微信号“水乡杏坛”18日晚,对此事发布了情况通报,通报内容为:8月17日17时21分,110接到报警:顺德区杏坛镇罗水市场附近一老人受伤倒地。
羊城晚报·羊城派客户端8月18日消息,8月17日,广东佛山,两狗追逐时狗绳将一老人绊倒摔倒在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及现行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8月17日,广东佛山顺德区杏坛镇一名老人被一只狗身上的牵引绳绊倒在地,经送医抢救无效去世。澎湃新闻稍早前报道,杏坛镇官方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老人经送医抢救无效去世,死者家属和狗主人双方正沟通。
而叶剑英同志为怀念当年赣南军区政治部主任刘伯坚写的诗“红军抗日事长征,夜渡于都溅溅鸣。红军走后,谢招娣把这床绸缎被单视为宝贝细心收藏,她决定等红军回来后再交回给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