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对下一阶段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部署。
《分工方案》明确了5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一是把实施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提高宏观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中的好做法制度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更加优惠,督促金融机构优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稳定和扩大就业,破除影响就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的各种不合理限制,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二是放要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公布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大幅精简各类重复审批,清理不必要的审批。简化优化汽车生产准入管理措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广泛推行告知承诺制。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扩大简易注销范围。三是管要管出公平、管出质量。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加快完善各领域监管标准体系。守好安全和质量底线,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领域,加快推出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进一步推进“互联网+”行动。四是服要服出便利、服出实惠。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允许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并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引导和服务。优化水电气暖网等公用事业和公证、医疗等领域服务。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五是调动好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推动改革的工作合力。提高改革协同性,下放审批监管事项时要同步下沉相关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支持地方探索创新,设立一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先行先试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保障各项改革依法有序推进。
《分工方案》强调,各地区要完善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一体化推进相关领域改革,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抓好改革任务落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国务院办公厅要发挥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 人民日报 》( 2020年11月11日 06 版)
记者7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凝思汇智 共谋新局”——“十四五”规划《纲要》问计求策活动线上已收到建言3.7万条,线下活动共发放问卷4000多份。
尹弘对王恩东一行到河南考察合作表示欢迎。希望浪潮集团发挥优势,在技术研发、场景应用等方面与河南开展更加深入的合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河南将一如既往为浪潮在豫加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并在建设计算中心等方面给予支持。
尹弘对王恩东一行到河南考察合作表示欢迎。希望浪潮集团发挥优势,在技术研发、场景应用等方面与河南开展更加深入的合作,实现双方互利共赢。河南将一如既往为浪潮在豫加快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并在建设计算中心等方面给予支持。
加强生态文明立法、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米”……近年来,福建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法治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筑牢绿色发展法治屏障,福建加强生态文明立法,近年来制定出台《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4项法规,实现生态文明“海陆空”全方位保护。
“十三五”时期,“天眼”望天、“蛟龙”探海、大飞机首飞……一批批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创新驱动发展成果与广阔的应用场景交汇融合。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应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经济形势,打通梗阻,畅通循环的关键一招。” 为了确保城市机会清单落地的公平公正和效果,成都市还建立了跟踪问效机制。
海南省委、省政府牢牢把握制度创新这个根本着力点,尤其是突出制度集成创新,不断聚焦深层次矛盾和结构性问题,大胆解放思想,破除利益藩篱,打造制度创新高地。11月8日,海南省发布第九批制度创新案例,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联审联检一体化;社保关系转移“一次申请、全程代办”等6项制度创新案例对外公布。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采取实行差异化执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等有效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云南省日前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3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其中取消了14项行政权力事项。对取消的事项,云南省要求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审批,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要求,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对承接的事项,承接部门要主动对接下放部门,熟悉业务办理流程,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在中国这样一个超大规模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也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不可或缺的坚实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