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快讯(记者 何叶)今后,县城建设规划将有“指南手册”了,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河南省县城规划建设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这将是我省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权威“工具书”。
到2030年 县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达到现代化城市标准
《导则》总体要求,到2020年,县城功能基本完善,整体面貌显著改善,以建设一流县城为目标,建成一批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生态宜居、特色明显的现代化城市;全省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的30%—40%,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绿化覆盖率达到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90%以上的县城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70%左右的县城达到省级文明县城标准,形成县城规划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到2030年,所有县城达到“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绿色生态、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美丽县城建设要求;县城人口占县域人口的40%—50%,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达到现代化城市标准,将所有县城打造成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中小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居民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全面提升。
《导则》中特别提到,县城布局要保护和利用山水、田园格局,坚持慎挖山、不填湖、少砍树。将来我省的县城城市景观,需彰显大气、灵气、雅气,避免小气、土气、俗气。
实行“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
在综合交通方面,《导则》中提出,完善进出城道路网络布局,增设高速公路、干线公路进出城出入口,促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布局有机衔接。新建或改建国、省道不应穿越主城区,既有国、省道应逐步往城区边缘迁移。
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完善城区道路网结构,严格控制城区道路红线宽度,提高城区次干道和支路网密度;城区总体路网密度不低于8千米/平方公里;城市中心区路网密度不低于12千米/平方公里。城市道路断面的设计应优先满足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路权。
科学布局城区公交线网,公交站点布局实现500米半径全覆盖,规划建设公交枢纽站、首末站、停保场等基础设施,构建城乡一体的公交网络,加强中心城区与周边乡镇的公共交通联系。
同时,《导则》规定,县城居住小区停车位配建标准不宜低于1个/户,并按停车位1∶1的比例设置公共充电桩,公共停车场宜按10%的比例设置具有公共充电装置的车位。结合城市用地功能布局、交通需要和安全防护要求,合理规划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站)等。
每个县城应至少建设1所符合标准的高级中学
在教育方面,《导则》中规定,每个县城应规划建设至少1所服务全县域、符合标准的高级中学,并结合全县主导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建设1所集学历教育、各类培训、继续教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
初中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000米,小学服务半径不宜超过500米。城区人口30万以上的县城应规划建设1所特殊教育学校。
原则上,每个县城设置1个县办综合性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县办医院床位数不低于每千人1.8张。
县城应规划建设养老院、老人护理院、老年人公寓和残疾人康复托养、流浪儿童收养等社会福利设施。社会养老床位数不小于每千名老年人40张,养老设施人均用地不小于0.1平方米。
加快县城城中村和城郊村的改造
《导则》中提到,各县城要加快县城城中村和城郊村改造,在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审批、新建独家小院式住宅和零星住宅,避免形成新的城中村。
在居住用地方面,《导则》要求县城要加强街区规划和建设,新建街区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公顷,推动发展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
新建住宅应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居住区可采用居住小区、居住组团两级结构模式,居住组团用地规模一般应控制在2万平方米左右。
《导则》同时提到,居住小区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1平方米,县城居住建筑应以多层为主,省直管县(市)居住用地的容积率指标一般应控制在2以下,其他县(市)居住用地的容积率指标一般应控制在1.8以下。
新区建设应以多层为主 公共绿地比例不低于15%
《导则》对县城新区的规划建设也提出了要求。
合理确定城市新区各类用地结构,提高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和人均绿地、人均道路用地标准。公共绿地比例不低于15%,道路交通用地比例不低于20%,路网密度不低于10千米/平方公里,中心区、居住区、办公区道路间距不大于200米。
新区建设应体现县城的特点,开发尺度和强度不宜过大,建筑应以多层为主,高层建筑应集中布局,防止遍地开花。
至于旧城区改造,《导则》要求应保护原有街巷肌理和不同历史时期的代表性建筑群落,以及优秀近现代建筑,同时要大力推行街区制,鼓励打开封闭社区,打通断头路,增加支路网密度。
《导则》严禁县城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保护区内大拆大建、拆真古迹建假古董,每个县城应选择不少于1个片区进行保护性整治提升,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历史建筑保护性修复。
步行10-15分钟有公厕
县城城区公厕按照不低于4座/万人,且步行10—15分钟内有1座公厕的标准规划建设。县城城区应全部建成二级标准以上的水冲公厕。
按照“10分钟生活圈”的要求,合理布局满足县城常住居民生活需求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服务设施。旅游资源丰富的县城可结合日常游客数量适当提高相关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体育设施方面,县城除学校体育场外应建设2个以上标准足球场,街道、社区应配套建设多功能健身场地、灯光球场等。
同时,在城区打造并实现15分钟健身圈,推动新建居住区按要求建设体育健身场地,场地面积标准达到人均室外不少于0.3平方米或室内不少于0.1平方米;全县城人均体育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
积极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闲时向社会开放,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因地制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