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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培训机构往哪儿走?郑州市教育局给出7条建议

2017年04月10日15:57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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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教育局推进基础教育阶段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郑州市教育局专门出台了《郑州市教育局推进基础教育阶段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映象网快讯(记者 骆琼 文/图)民办小升初招生在不断地完善,未来两年,河南省也将实行新的中、高考招生录取模式。如今,从国家到地方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目标已经从单纯强调应试、应考转向更加关注培训全面健康发展的人。

  这也就意味着,单纯以文化课培训为主的培训机构将越来越难以生存。郑州市教育局专门出台了《郑州市教育局推进基础教育阶段文化教育类民办培训机构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引导民办培训机构发展。

  未来 民办培训机构将更重视满足个性需求

  清一色的培优补差、清一色的语数外一类的文化课培训,如今,民办培训机构已经变成学生们的第二课堂,家长们怨声载道,学生也是叫苦不迭。这种局面怎么破?

  《意见》中提到,小升初培训不提倡开展奥数等辅导业务,学前教育培训严禁“小学化”倾向。

  民办培训机构充分发挥“小班化”的灵活优势,提倡开展适当的“培优补差”,重点关注学困生学习问题的解决。禁止超前补习学校课程内容,严格控制课后作业数量和强度。不提倡在双休日之外开展辅导和补习业务。

  同时,鼓励加强教育科研。中小学学科辅导类的培训机构要加大对教育教学规律和方法途径的研究力度,探索开展以学生为主体的启发式教学,增加教学方式的灵活性和学习情境的多样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想象空间,坚决杜绝单调、枯燥、机械的“填鸭式灌输”和“题海式强化”。

  郑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适应国家不断更新的育人导向,郑州市一直致力于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扎实推进了义务教育的“绿色评价”、高中的“增值评价”、郑州市区民办初中招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个独具郑州特色的,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的学业质量标准(模型)已经初步成型。民办培训机构可以不断探索与学校教育有效融合的新途径,补位学校教育的短板和缺失,满足学生的教育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民办培训机构往哪儿走?看这7条建议

  民办培训机构到底该如何转型才能更好地满足学生的教育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呢?《意见》提到,作为校外课堂,适当开展学科辅导的“培优补差”,重点开展兴趣类、特长类、创客类等动手实践类,以及生涯教育、心理辅导、家庭教育等其他类培训课程项目,为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发挥应有作用。《意见》同时还给出了7条创新服务的建议:

  1.调整优化辅导培训课程体系。学科辅导类培训机构的课程开发和设置,要针对受教育者的多样化需求,从应试类转向素养类为主。优化课程结构,调整培训内容,淡化奥数等应试类科目,突出文化、艺术、语言、科学、体育等兴趣特长类学科,培养学生道德情操、审美素养、科学精神以及国际理解能力等综合素养。

  2.鼓励开办民办创客教育机构。探索与学校教育合作发展的新路径,搭建创客空间、开发课程资源、配备创客导师,深入开展围绕项目学习的创造教育和体验教育,融合各学科知识,让学生在创新实践过程中将学习内容与个人成长、社会需要相结合,培养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提倡推广和普及中小学生涯教育。通过系统的课程培训,让家长和孩子充分理解生涯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和引导学生明确自身兴趣与优势,认识和体验不同职业,合理规划学业发展,培养参与社会所必需的基本能力和态度。

  4.支持开设民办校外教育机构。充分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以综合素质拓展为主题,广泛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劳动生活教育、科技制作、卫生保健、拓展训练等社会综合实践教育活动。

  5.鼓励心理健康机构关注学困生问题。针对中小学生出现的情绪障碍、人格偏差、人际关系不良、学习困难、学校适应障碍、早恋、网瘾等影响正常人格发展的各种问题行为,进行专业性的心理危机干预和治疗。

  6.倡导社会力量介入家庭教育。举办家长培训和咨询服务,普及和推广先进家庭教育理念和科学育人知识。充分利用节假日,广泛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研学旅行、文化旅游等实践活动,以及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文体活动,增进亲子沟通和交流。

  7.尝试开办智慧教育专门机构。大力支持教育公司和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智慧教育的研究和实践,针对学校现实需求,优化升级产品和服务,助力提升学校教育的信息化和智慧化水平。

  培训机构师资及课程计划要向社会公示

  《意见》中提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教育培训机构的共性与个性制订相关标准,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和机构认证工作,完善教育培训行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同时,要开展质量跟踪和评估,并发挥品牌机构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树立行业标杆。要在经费支持、业务管理、教师培训、工作试点等方面予以倾斜和扶持。

  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加强招生监管,严禁假借公办学校名义开展定向辅导班,联合招生“掐尖”。加强课程监管,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要按要求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加强教师队伍监管,培训机构所聘教师须符合任职要求,且教师队伍情况要向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文章关键词:民办培训机构;郑州市教育局;建议 责编:谢瑜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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