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法院网站29日消息:有媒体报道称“今天(29日)上午10时,李某某涉嫌轮奸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闭门庭审”。经核实,此消息不实。
近日,李某某家新闻发言人、法律顾问兰和一连串的微博行动则使得这一案件愈发显得扑朔迷离。
兰和:李某某母亲真名确为梦鸽
27日凌晨1时19分,李某某家新闻发言人、法律顾问兰和在他的微博称:“近日有重要信息发布。”
28日下午,兰和发出第二条微博,称:“今天下午有重要信息发布。”当天16时07分,兰和在腾讯微博发表博文《梦鸽女士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博文还附上了梦鸽致海淀法院《关于公开审理的申请》,申请人签名处签有“梦鸽”两字。对此,有专家表示梦鸽是李某某母亲的艺名,用此名申请公开审理无效。
29日上午,兰和参加网络微访谈,对梦鸽申请公开审理做出回应,称其身份证姓名即为其艺名;同时否认李某某一方在控制舆论。
有网友询问兰和:“你觉得你出来后,舆论走向是否如你的预期,还是越来越差?”
兰和否认操控舆论:“我何德何能,说我对舆论的操控是对我的过高估量。其实,这个世界上,最终能真正操控舆论的是事实和真相。”
是否公开审理李家说了不算
28日下午,被害人律师田参军表示,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规定开庭时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本案中不仅李天一一个未成年人,此外本案存在性侵犯属于涉及隐私案件,从保护被害人杨女士角度考虑也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不公开审理范围,相信李家的申请不会得到法院准许。
今年新刑诉法实施后,最高法重新明确司法解释,即开庭时被告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所在学校可派代表到场。
申请公开审理
被指“打悲情牌”
有律师和专家表示,此案恐怕无法公开审理,梦鸽此举可能另有目的。也有分析认为,梦鸽既然知道自己儿子是未成年人,还提出公开审理,或许说明这一案件本身确实存在疑点。
专门研究法律职业伦理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认为,李家既然聘请了专业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从律师的角度不可能不知道法律上对公开审理的明确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坚持披露申请书,实际意义不大,更多的还是借助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声,试图打出悲情牌证明李家不畏惧审判,甚至希望借此呼吁关注所谓的“内情”。 (据人民网、央广)
(原标题:李某某案闭门庭审被指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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