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高文的家人也多次表示,不愿接收不知生父是谁的“野种”。在法庭上,高文却表示愿意接受“朵朵”回家抚养。
高文的该托辞却与之前在公安机关、检察的供述南辕北辙。
遂着案情的展开,高文的模样呈现在人们的面前。
而十年前的高文似脱缰的野马一般,因与母亲及继父关系不睦,便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些不良人员,一度还开始了吸毒。
那时,她与一名来沪开设网吧的东北籍老板吴澄(化名)打的火热。那名老板承认沉湎于网吧的高文,经常向他赊账借要筹码,两人同居在一起。但一直到高文产下女婴“朵朵”后。
公安机关曾询问吴澄做笔录时,吴澄仍否认自己与高文有过恋爱关系,还否认他是“朵朵”的生父,自此吴澄玩起了“潜伏”下落不明。
同时,耐人寻味地是公安机关曾在2014年、2015年,两度询问过高文,谁是“朵朵”的生父?高文却一直闭口不谈。
直到2016年12月年底,高文才指认吴澄是“朵朵”的生父。也就这年的8月份,高文找到了一份较稳定的工作收入。
当检察官质问高文这些年是怎样生活的,高文在法庭上哭泣地陈述,她是16岁(结交不良人员)被赶出家门,母亲也表示是最后一次帮助她。
自产下女婴“朵朵”后,她将在乡下的房子出租给别人10年收下了1万元,还先后接收吴澄给她的1.8万元,其中8000元是办理“朵朵”出院的手续费。但高文却没有接回“朵朵”,却在上海附近的花桥地区租房不外出怕见人,每天叫“外卖”以此为生计,来逃避社会逃避抚养“朵朵”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