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军通讯员金豪)为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群众“双节”期间平安出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针对近年全省中秋、国庆假期道路交通出行特点,深入研判,结合大数据分析,向全省发布出行提示。
错峰出行,提前了解天气路况。出行前,请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交通路况信息和交通安全提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规划并熟悉路线,尽量避开出行高峰。假期高速公路、城市出入口附近道路拥挤,切勿占用应急车道。雨雾天气行车要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降低车速,保持安全车距,减少变道超车,不随意变更车道,不疲劳驾驶,能见度低于50米时,要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或驶进服务区。
自驾出行,杜绝危险驾驶。自驾车旅游,切勿疲劳驾驶,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逆行、违法占道行驶。驾车经过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道路及夜间驾车,要注意减速慢行。行经农村、山区公路要注意观察道路两侧情况尤其是支路车辆和行人。严禁实习期驾驶人违规驾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在假期出行中,车辆出现故障抛锚或事故时,要迅速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灯),车上人员迅速撤离到高速护栏外,在来车方向150米设置三脚架安全警示标志牌,如无法自行解决就迅速拨打河南高速交警报警电话0371-68208110报警求助。
客车驾驶人要严格守法安全驾驶,防范失控侧翻事故。客运驾驶人发车前要提示乘客系好安全带,切莫站外揽客、超员载客、违规载货,驾驶过程中要按照限速规定安全谨慎驾驶,切忌行车中接打电话,切莫疲劳驾驶、超速、占道抢行。旅游客车驾驶人出发前应充分了解旅游线路沿线路况和天气,掌握应急处置知识,做到老路不大意,新路要小心。
乘车出行要谨记安全事项,防范交通意外。乘坐营运客车出行要到正规客运场站,切勿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等非法营运客车,不要乘坐超员和违规载货的营运客车,乘坐客车务必系好安全带。
近日,有市民收到这样的信息:公安部门为你制作了电子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在特定场景下与实体证有同等效力,正测试。10月20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河南省公安厅正在积极推进互联网特色服务,目前正在探索阶段,待成熟后将向全省推广。
《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正式出台) 9月26日上午,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拟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河南省通信管理局获悉,为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该局联合河南省委网信办、河南省公安厅,近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专项行动。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以及通过制作、发布、传播信息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行为。
6月28日至29日,河南省公安厅50名青年民警赴新乡先进群体教育基地,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楷模”七一主题团日活动,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探寻先进典型奋斗足迹,砥砺入党入警初心使命,为营造“三个氛围”创建模范机关、奋力谱写河南公安更加出彩绚丽篇章汇聚青春智慧,贡献青春力量。
近日,河南省政府发布一批人事任免通知,涉及河南省公安厅、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信阳师范学院等多个部门和高校。免去李红念的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委会委员职务。免去娄赟的河南推拿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之际,河南省公安厅“木兰”志愿服务队联合河南家庭教育学会、河南广播电视台信息戏曲广播先后赴信阳淮滨县罗营村、周口沈丘县尹庄村开展“警营里的妈妈--暖心牵手行动”,将温暖和希望带到每一名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身边。
即日起,河南省公安厅将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2个月的保护母亲河服务高质量发展严打严治“雷霆5号”行动。我省淮河、长江、海河流域公安机关同步开展行动,实行“四河同治”。
自“平安守护”行动部署以来,河南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刑侦支队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各种科技手段全面展开“网逃”抓捕工作。
4月28日,河南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政法系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新闻发布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服务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推出2020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共40项。新闻发布会现场 本次公布的爱民承诺,既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便民措施,也有涉及企业营商环境的服务项目。
3月25日,省公安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2020年便民利民10项措施,包含户籍、出入境、交通管理、口岸签证、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优化营商环境、“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等多个方面,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也涉及企业营商环境,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