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5日电 (记者姜洁)12月5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福建省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厦门市反腐败协调小组不懈努力,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厦门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郑东强回国投案自首。郑东强,男,1953年9月生,厦门市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原副局长,涉嫌受贿罪。2016年1月外逃。
这是中央追逃办对外公布50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有关线索之后,第四名到案的外逃人员。中央追逃办负责人重申,将继续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并再次正告境外在逃腐败分子,彻底放弃幻想,抓住《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最后期限,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 人民日报 》( 2018年12月06日 11 版)
主动投案既包括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人员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的情形,也包括涉嫌职务犯罪人员向监察机关自动投案的情形。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投案自首者,有利于教育挽救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也有着充分的纪法依据。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6日消息,青海省副省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文国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近日,记者获悉,广东陆丰市公安发布通缉令,重金悬赏53名涉毒在逃人员线索,其中悬赏通缉嫌疑人蔡莹洛,奖励100万元。举报抓获一名涉毒在逃人员,奖励线索举报人40万元人民币;对重大制毒在逃人员蔡莹洛的奖励金额,直接达100万元人民币。
黄春喜,男,汉族,身高1.75米左右,短发,体型偏瘦,南阳市卧龙区谢庄乡孙庄村人。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对提供线索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给予人民币贰万元奖励并严格保密,对通风报信、隐瞒不报或包庇资助犯罪嫌疑人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敦促犯罪嫌疑人认清形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近段时间以来,各大官媒接连发布消息,多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透过这些主动投案的案例来看,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在高压震慑下和政策感召下,抛弃侥幸心理,自知问题终难掩盖,因而主动投案;放下思想包袱,为了得到从宽处罚、改过自新的机会,主动交代问题。腐败分子主动投案,已经成为反腐败工作的一个新特点。
2020年6月3日,内黄县公安局长庆路派出所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社会秩序案,违法嫌疑人宗某军被依法行政拘留十天,罚款400元。2020年6月2日下午,长庆路派出所接到线索称,辖区北张村一宗姓男子在朋友圈内,借疫情散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
一位中年男子拖着疲惫的步伐走进了杭州乔司派出所,“警官,我要来投案自首。前段时间,他听一位工友说杭州余杭乔司工地多,方便打工。待办理相关手续后,该时某将被移交甘肃省清水县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刘庆新,男,晋中市榆社县云竹镇桃阳村人,48岁,身高约173厘米,体态偏瘦,走路时上身习惯前倾,左右肩膀一高一低,非榆社本县口音。对提供线索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对隐瞒不报、窝藏包庇犯罪嫌疑人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月17日晚,厦门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号“厦门公安”刊发文章称,一名贵州籍罪犯主动到厦门当地公安机关自首。眼看着已无处可逃,张某祥决定背着被子、衣服等全部家当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接受法律制裁。
日前,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名男子用弹弓打下一只乌鸫鸟后,被经八路巡防员拦截弃车而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