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岚
本报讯从今天起,郑州市交警二大队将使用电子警察智能抓拍系统,对陇海路高架二层西段、西三环主路等城市快速路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2019年元月2日前为抓拍警告期。从元月2日开始,将正式录入车辆违法信息系统,按照《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在城市快速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处于200元的罚款,记2分的处罚。西三环主路和陇海高架二层均属于城市快速路,车速远远高于其他城市道路;不系安全带的伤亡情况也远高于其他城市道路。
从10月22号开始,郑州交警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对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抓拍录入,将对车辆驾驶员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的处罚。
11月23日,郑州市交警支队发布消息,从10月22号开始,郑州交警部门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对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抓拍录入,将对车辆驾驶员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的处罚。
11月15日上午,大广高速新乡大队在长垣收费站开展集中行动时,在对一辆面包车检查时被无证的驾驶员给惊到。民警随后将该驾驶员带回大队进行了普法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做出了罚款1800元的处罚。
11月15日上午,大广高速新乡大队在长垣收费站开展集中行动时,在对一辆面包车检查时被无证的驾驶员给惊到。民警随后将该驾驶员带回大队进行了普法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做出了罚款1800元的处罚。
监控抓拍+人工甄别 据介绍,道路监控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后,工作人员将对违法车辆信息进行仔细甄别审核,确认无误的,将对违法行为进行录入处罚。
郑州交警一直以来对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定期组织集中行动现场和电子警察抓拍两种方法严查,但主要针对驾驶人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据介绍,道路监控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后,工作人员将对违法车辆信息进行仔细甄别审核,确认无误的,将对违法行为进行录入处罚。
——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对于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以上的人员,可以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便利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共用车辆。
2020年10月22日起,郑州交警将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进行处罚。” 10月20日,在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心怡路交叉口,交警六大队的民警辅警们正在提示来往车辆驾驶员和乘客系好安全带。
2020年10月22日起,郑州交警将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进行处罚。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条:机动车乘车人未使用安全带,将对车辆驾驶人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
2020年10月22日起,郑州交警将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进行处罚。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条:机动车乘车人未使用安全带,将对车辆驾驶人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