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乘大巴车未系安全带
将不允许出站了!
1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规定,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和行李物品、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六不出站”。此次修订,将“五不出站”要求调整为“六不出站”,就是增加了这一条:“旅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驾驶人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在城市快速路上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
在高速公路行驶未系安全带的,罚款200元,记2分。
为什么要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是防止和降低交通事故损害程度的一种切实有效的装置。安全带把人和汽车结成一个整体,能够避免乘客撞上玻璃窗,以及被抛出车外的危险。
坐大巴不系安全带?
危险系数直线上升!
安全带=保命带
据专业人士统计,系好安全带,可使翻车时死亡率减少80%,发生正面撞车时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死亡率减少44%。未系安全带引起的受伤率预计达到八成以上,未系安全带的事故死亡率也比系安全带高37倍。
两张动图对比一下
不系安全带后果
突发事故,全车没有一个人系安全带,当事故来临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像吹跑了一样,全部被吹到了窗外。
系安全带结果
画面里唯一系了安全带的乘客,她受到的伤害远小于其他乘客
不系安全带到底有多危险?看看这些血淋淋的案例!
以成人体重60-70公斤来计算,事故发生的0.5秒内,相当于6-7吨的力量撞向椅背,这个时候,系好的安全带将发挥救命的作用!!!
当车辆在高速行驶时发生碰撞或紧急制动时,巨大的惯性会使车内乘员与方向盘、挡风玻璃等发生二次碰撞,从而造成对乘员的严重伤害。安全带能将人束缚在座位上,它的缓冲作用会吸收大量动能,极大地减轻乘员的受伤害程度。
在安全面前你还会觉得
系安全带是麻烦吗?
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
一手拉出安全带,另一只手握住卡扣处,将卡扣片与卡扣卡紧,确保安全带牢牢的拴住身体。
调整腰带位置。三点式腰部安全带应尽可能系得低些,要系在髋部,不要系在腰部。接下来调整肩带位置。肩带应该舒适地斜挎在锁骨处,注意不要嘞着脖子或者是擦到脸部,也不能放在胳膊下。要轻拽安全带,检查是否牢固。
调整安全带在适当位置非常重要,过高在急刹状态下容易割伤颈部,过低则容易滑落。
系上安全带不过1秒
却能在关键时刻救你一命
坐车无论是前排还是后排
必须系好安全带!
支持新规的猛戳“在看”
来源:江苏交通广播网
从10月22号开始,郑州交警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对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抓拍录入,将对车辆驾驶员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的处罚。
11月23日,郑州市交警支队发布消息,从10月22号开始,郑州交警部门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对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抓拍录入,将对车辆驾驶员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的处罚。
11月15日上午,大广高速新乡大队在长垣收费站开展集中行动时,在对一辆面包车检查时被无证的驾驶员给惊到。民警随后将该驾驶员带回大队进行了普法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做出了罚款1800元的处罚。
11月15日上午,大广高速新乡大队在长垣收费站开展集中行动时,在对一辆面包车检查时被无证的驾驶员给惊到。民警随后将该驾驶员带回大队进行了普法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做出了罚款1800元的处罚。
监控抓拍+人工甄别 据介绍,道路监控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后,工作人员将对违法车辆信息进行仔细甄别审核,确认无误的,将对违法行为进行录入处罚。
郑州交警一直以来对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定期组织集中行动现场和电子警察抓拍两种方法严查,但主要针对驾驶人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据介绍,道路监控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后,工作人员将对违法车辆信息进行仔细甄别审核,确认无误的,将对违法行为进行录入处罚。
——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对于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C2)以上的人员,可以驾驶上肢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便利残疾人家庭成员及其他服务残疾人出行的人员共用车辆。
2020年10月22日起,郑州交警将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进行处罚。” 10月20日,在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心怡路交叉口,交警六大队的民警辅警们正在提示来往车辆驾驶员和乘客系好安全带。
2020年10月22日起,郑州交警将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进行处罚。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条:机动车乘车人未使用安全带,将对车辆驾驶人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
2020年10月22日起,郑州交警将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进行处罚。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条:机动车乘车人未使用安全带,将对车辆驾驶人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