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独家 > 正文

补贴、退税、融资、绿通……郑州出台“三十条”控疫情挺企业稳经济

2020年02月12日07:51  来源:郑州发布

5034

  今天,市委市政府印发《郑州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出台30条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30条措施围绕加大疫情防控支持、促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等七个方面,明确了支持疫情防控的具体措施,以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系列帮扶机制。

  关键词一

  升级疫情防控支持

  1.支持扩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支持企业转产疫情防控物资。对疫情期间扩大产能或转产急需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按照新购生产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按技改新增设备投资额的8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将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不停产、不限产。因疫情防控需要,企业在疫情防控结束后形成库存的,落实政府采购和储备工作机制。

  2.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对2020年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参与一线疫情防控项目建设的企业新增贷款,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生产销售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予以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

  3.设立防疫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与疫情防控有关、需实行紧急审批的事项,特事特办、即来即办。对新落地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项目,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审批时间再压三分之一的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型指标。对受资质条件限制,有产能可以生产的企业,可先容缺审批、后补交申请材料,即行开工生产。

  4.开辟疫情防控物资采购、运输绿色通道。重要疫情防控物资和食品等应急性生产物资,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运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持证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5.支持防疫技术攻关。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事业单位针对新型冠状病毒在药物、快速诊断、综合防治技术、防护产品及装备等方面开展应急科研攻关,对研发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药的单位,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关键词二

  稳妥有序复工复产

  6.建立企业帮扶机制。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复产预案,建立复工企业清单制度,对疫情防控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为来郑务工人员提供绿色通行保障,快速办理通行证及返岗证明,解决来郑人员进城难、返岗难问题。

  7.缓解企业用工难。在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允许员工分批返厂上班。

  8.保障企业生产要素。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新办企业、需扩大产能企业的用电需求,供电企业实施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在优先保障应对疫情各类物资运输的前提下,逐步减少和取消不允许外地货运车辆进出的过度限制,协调做好企业成品发货、原料供应以及其他所需物资供应,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关键词三

  化解资金困难

  9.加大信贷扶持。鼓励银行通过开设疫情期间信贷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开发专属产品等方式为受困中小微企业做好融资服务,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特别困难的予以展期、续贷,出现逾期的免除逾期利息。

  10.降低融资成本。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疫情防控行业企业和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比去年同期再下降0.5个百分点。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市财政按照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补助。

  11.加强融资担保。本市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对疫情期间提供生活保障服务的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要实现“见贷即保、无缝续保”。对因疫情暂遇困难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要取消反担保要求,减半收取担保费。

  12.加大园区补贴。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运营费用的市级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集聚区、服务业园区,给予最长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运营费用总额的30%,最高50万元,所需资金从市级扶持基金中列支,没有扶持基金的给予财政补贴。

  13.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再加大。凡营业执照中经营项目涉及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小微企业(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提供相关销售证明材料,即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关键词四

  纾解企业困局

  14.减免相关税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符合减免条件的,可依法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等。

  15.延期缴纳税费。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16.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实行房租“两免三减”政策,减免2个月房租,之后3个月房租减半。

  17.延长合同期限。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人),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对于其他受疫情影响的合同,鼓励合同签订双方参照上述做法协商确定。

  18.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对经认定的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和涉及疫情防控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用暖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各项费用。

  19.加快企业发展资金兑现。对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政府储备民生物资的资金,主管部门要优化项目资金审核流程,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0.完善企业帮扶机制。拖欠民营企业剩余账款,确保在2020年实现“清零”,其中全市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欠款“清零”。建立贸易纠纷专项法律服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对企业存量订单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提供政策咨询;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证事项办事指引,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门公证服务。

  关键词五

  扩大有效需求

  21.重点项目谋划建设。着眼应急体系、应急能力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集中支持一批应急医疗救助设施、隔离设施、公共卫生体系、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重点项目。对省市重点项目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提前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一旦具备条件即开工建设。

  22.稳消费。制定支持受疫情冲击的餐饮、住宿、零售、旅游等行业恢复运营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5G试点城市建设,实施5G+示范工程,积极培育网络诊疗、在线办公、在线教育、电子竞技、线上文娱、影视及智能家居等“非接触式”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热点。

  23.加大外贸企业扶持力度。 “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困难,推动企业如期履约;对确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复产履约的外贸企业,指导企业向国家、省有关部门申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证明”,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小损失。

  关键词六

  援企稳岗

  24.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加大补贴力度,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失业保险金(9120元/人)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25.延缓就业服务事项办理期限。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延期至疫情防控结束之后办理,不视为超越办理期限。

  26.推广“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利用中部就业网等平台,大力推广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

  27.支持面向企业的公共就业服务。对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审核确认后,市、县级财政可适当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28.精准实施就业援助。建立返乡务工人员滞留市内就业应对机制,促进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依托线上服务平台,及时开展就业困难群体认定,按规定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吸纳贫困劳动力奖补等相关政策。

  关键词七

  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

  29.保障“菜篮子”供应。统筹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重点流通企业,强化政府储备和货源组织,强化肉蛋奶、蔬菜等农产品调运组织管理,做好冻猪肉收储和投放工作,确保“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与大型商超、规模连锁企业的产销对接,积极开展蔬菜、猪肉、家禽等订单农业、直采直销,确保“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

  30.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强价格监测,密切跟踪监测重点生活必需品供应,第一时间处置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严格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纳入信用体系予以监管。

文章关键词:绿通 疫情防控 三十条 企业信贷 企业用工 融资成本 责编:林瑶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在大战大考中书写让人民满意的交通答卷——写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召开之际

    新冠肺炎疫情是百年来全球发生的最严重的传染病大流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武汉铁路监管局监管一处党支部党员积极响应号召,主动请缨,下沉社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

  • 你关心的河南健康申报证明问题,权威回应来了!

    2月21日,由省卫健委开发的健康证明申报查询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返岗人员需进行网上申报、由基层医疗机构出具集体返岗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实现一人一证,健康返岗。【解读】郑州11号通告全解读:出于疫情防控需要,不影响居民正常就近诊疗需求 

  • 快讯!郑州10万只口罩20分钟约满

    2月22日下午2:00开放线上预约,从后台数据看出,1分钟内,近3万只口罩约满;之后,由于在线人数过多,存在网络拥堵,预约速度放慢,5分钟后,5万只口罩约满;10分钟,8万只口罩约满;15分钟,9万只口罩约满;20分钟口罩全部约满。

  • 快讯!郑州地铁3月2日起恢复正常发车间隔

    记者今日从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郑州地铁市区线路将于2月24日起将列车发车间隔压缩至10分钟以内,于3月2日起恢复正常发车间隔。【解读】郑州11号通告全解读:出于疫情防控需要,不影响居民正常就近诊疗需求 

  • 郑州发布20号通告:企业复工复产、员工复岗,具体说明在这里

    返岗员工应主动配合做好返岗复工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如实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并对承诺事项产生的后果负责。【解读】郑州11号通告全解读:出于疫情防控需要,不影响居民正常就近诊疗需求 

  • 郑州发布16号通告:有力有序推动疫情轻微区域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其他行政区域仍按《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第 10号)执行,分类型分时段,逐步有序复工复产。【解读】郑州11号通告全解读:出于疫情防控需要,不影响居民正常就近诊疗需求 

  • 快讯!郑州市交通运输类企业2月17日起陆续复工,公路客运暂不复工

    11日,记者从郑州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2月17日起,郑州市规模以上道路货运企业、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可以复工,经营性道路客运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等暂不复工。【解读】郑州11号通告全解读:出于疫情防控需要,不影响居民正常就近诊疗需求 

  • 各地全力以赴抗击疫情!

    在各省际出入口高速、相关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省际出入通道设置服务站点、专用通道、隔离空间等设施,设立联合检疫站。无硬件设施设置隔离场所的渡口,要求要落实与当地防疫部门联系方式或掌握就近隔离室联系方式,一旦发现乘客及船员体温异常等疫情情况,立即通知当地防疫部门到场处理,或送到就近的隔离场所处置。

  • 农产品绿色通道:西红柿免费放行 圣女果要缴费

    高速“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生变或影响市场供应。前几天,在徐州做水果批发生意的郭师傅向扬子晚报记者反映,在1月7日晚,满载一车圣女果的大货车,在到达G3高速徐州西出口,准备从绿色通道下高速时,被收费员告知圣女果不再享受“绿色通道”免费通行优惠。1月8日凌晨,郭师傅接到送货司机电话,大货车在到达G3高速徐州西收费站时,在准备走绿色通道通行时,被收费员拦下。

  • 用了ETC更堵更贵?交通部部署解决高速公路收费问题

    当前,对车辆排队超过一定长度出现拥堵的,立即启动疏导工作,确保迅速消除拥堵,保障公众便捷高效通行。针对并网切换后出现的部分省份系统运行不稳定和通行费费率变化等问题,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

慢新闻

网传四川音乐学院封校?川音:假的! 网传四川音乐学院封校?川音:假的!

推荐视频

i新闻

新闻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