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6日电 (记者乔雪峰) 3月6日(星期五)上午10时,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交通运输业和物流、快递领域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疫情防控期间,免收全国收费公路车辆的通行费,更好服务了疫情的防控工作,也有力推动了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促进了企业的复工复产。”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表示,从实施效果来看,免费通行政策降低了物流运输的成本,也鼓励了自驾车的出行,自驾车出行多了之后就降低了聚集性感染的风险。根据路网运行的监测数据,从2月17日零时起免费通行以后,全国高速公路的车流量快速增长,从2月16日的日均542.09万辆次增长到3月5日的2654.4万辆次,去年同期是2501.47万辆次。公路交通也切实发挥了在经济社会特别是复工复产过程中“大动脉”的先行作用。
刘小明指出,免费通行政策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对生产制造业、运输企业、流通环节、消费者等产业链各个方面都带来了好处。按照目前的交通量,每天大概减免15亿左右的通行费。所以,希望各有关方面,包括辛勤奋斗的货运司机朋友,也能共享到这项政策的红利,不要让货车司机成为免费通行红利的“局外人”。
刘小明表示,免费通行政策实施以后,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的经营企业讲政治、顾大局,特别是公路经营企业,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大家认真地做好疫情防控和通行服务的保障工作,免费以后做到了“免费不免服务”。但同时不少收费公路经营企业确实也面临着债务本息偿还、运营维护刚性支出保障、合法收费权益补偿等问题。
对此,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交通运输部已经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总、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研究制定相关的支持保障政策。主要包括:免费通行期间,对经营主体金融债务还本付息存在困难的给予延缓付息、本金展期或者续贷等政策,为企业提供流动资金的优惠贷款以及适当延长收费公路收费期限等方面,这些政策经批准以后会尽快实施,从而依法保障收费公路的使用者、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深化道路客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道路客运市场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高效的出行需求,近日,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以下简称《客规》),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6月2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核酸检测有关情况以及端午假期公众健康提示举行发布会。
3月6日,国新办就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交通运输业和物流、快递领域发展情况举行发布会。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在会上表示,无论是物流业的复工复产还是快递业的复工复产,都需要员工返岗,这个过程中同样也需要各地制定相应的复工复产返岗政策。
在今天(6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表示,鼓励各地采取阶段性减免出租车“份子钱”等措施,切实维护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交通运输部2月28日发布通知,要求湖北省要继续实行严格的离汉离鄂通道管控措施。北京市的省际道路客运服务,按照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的决策执行。除湖北省和北京市以外,其他暂未恢复省际道路客运服务的地区,不得阻碍其他非高风险县(市、区、旗)发出的客运车辆进入或者途经本地。
“咱俩约好,谁也别说我们要去武汉。”来自交通运输部官方微信公号上的这篇人物特写,终归还是感动了疫情当下的我们。
2月1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就做好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作出部署,全力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的顺畅通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要求,现决定将收费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截止时间延长至2月2日24时。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魏玉坤)记者12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年底前基本具备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条件。
新华社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魏玉坤)记者21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近日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或者动态加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