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凉山网警巡查执法接到多名网民举报称:网民“落叶渐知秋”(后更名“殘留余溫飘香”)(冯某某,男,24岁,广东梅州人)在《新浪微博》发布多条言论侮辱四川西昌森林火灾牺牲队员,被其他网民截图后大面积传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引发网民的强烈愤慨。
随后,凉山网警迅速展开侦查,很快锁定违法嫌疑人并通报梅州网警。4月2日晚,冯某某被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公安局抓获,其对公开侮辱四川救火队员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冯某某被梅州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11月11日教育部网站发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准则规定:研究生导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
江秋莲上诉认为,谭斌捏造了其借女儿之死敛财、骗取捐款的事实,对其进行诽谤,一审法院未予认定,应予改判。2018年9月24日至10月30日以及2019年3月12日至3月15日,谭斌通过微博账号“Posh-Bin”,先后发布17篇微博短文(浏览数为43700余次),连续辱骂江秋莲,称江秋莲为社会毒瘤、人渣等。
四川资中女子张某在一家医学美容公司离职后,通过劳动仲裁,得以获得共计6000多元的补偿金。9月14日,她应约前往劳动仲裁部门领
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草案规定,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新华视点消息,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草案规定,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据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官微消息,近期,西安一高校男生直播侮辱女生一事引发关注。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从自身做起,树立良好的网络风气,摈弃不文明、不道德的网络行为,不参与任何“网络暴力”行为,自觉抵制网络有害信息的侵蚀,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
在网络上发表言论侮辱四川凉山牺牲的消防烈士,山东男子傅某某被检方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傅某某无事生非,在QQ群发表不当言论,对在救火中牺牲的烈士进行侮辱、诽谤,侵害了烈士的名誉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从21年前的一审被判死刑,到今天再次被判处死刑,孙小果在这20多年里,从死刑到死缓,从减刑释放到涉黑涉恶再落法网。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法再审开庭审理。
新华社香港12月22日电 就22日有集会人士挥动“港独”旗帜,发表“港独”言论,并把国旗拆下丢在地上,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强烈谴责有关行为,并指违法人士须负上刑责。
太震惊!扇耳光 下跪 言语侮辱 打人,藏在阴暗背后的噩梦,受害者讲述校园霸凌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