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明确 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新华社北京4月14日电(记者刘奕湛)记者14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明确,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跨省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这项规定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原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只能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新规定明确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既可以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也可以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行政处罚按照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这项措施将于5月1日起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试点,6月底将在全国全面实施。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提升公众参与,新规定明确对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同时,为维护社会良好风尚,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严格规范群众举报的范围和程序、依法严厉打击恶意举报等方式,确保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得到良好执行。
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对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新程序规定还对检验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以及重新检验等程序进行了规范,并增加了与保险监管机构建立交通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联系浮动制度等内容。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于2004年5月1日实施,2008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该规定的实施,对规范公安交管部门执法行为,保护交通参与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你知道吗,高速公路行车途中,很多事故都发生在出口。近日,河南高速交警在郑州周边高速安装21处抓拍“神器”,全天对高速分道口区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河南广播电视台交通事业部编辑 冰霜
从10月22号开始,郑州交警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对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抓拍录入,将对车辆驾驶员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的处罚。
从10月22号开始,郑州交警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对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抓拍录入,将对车辆驾驶员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的处罚。
11月23日,郑州市交警支队发布消息,从10月22号开始,郑州交警部门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对于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抓拍录入,将对车辆驾驶员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的处罚。
11月15日,记者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11月11日下午17时许,在河北省巨鹿县,路面交警在巡逻执勤时,收到缉查布控系统指令:一辆号牌为冀EK85**的报废面包车在辖区内出现。最终,郝某某因上述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合并处罚款6200元,行政拘留5日,涉案车辆被强制报废。
2020年10月31日晚,郑州交警联合郑州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全市开展渣土车集中严查行动。当晚21:30至23:30,郑州交警共现场处罚渣土车等重型货车交通违法行为39起,其中闯禁行11起、涉牌5起、涉证3起、其它20起,市城管局查扣渣土车2台。
监控抓拍+人工甄别 据介绍,道路监控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后,工作人员将对违法车辆信息进行仔细甄别审核,确认无误的,将对违法行为进行录入处罚。
郑州交警一直以来对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定期组织集中行动现场和电子警察抓拍两种方法严查,但主要针对驾驶人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据介绍,道路监控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后,工作人员将对违法车辆信息进行仔细甄别审核,确认无误的,将对违法行为进行录入处罚。
2020年10月22日起,郑州交警将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进行处罚。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条:机动车乘车人未使用安全带,将对车辆驾驶人处以10元罚款,不扣分。
从2020年10月10日晚起,河南省内取消在交管12123上处理3分以下违章不记分的鼓励政策 ,以后再有闯禁行,违法停车等行为,都是要接受罚款和记分的。根据道路安全法规定,不管您产生3分以下还是3分以上的违章,都是要正常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