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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点“抢”1.6亿!购物餐饮消费券助力五一小长假!

2020年04月28日08:23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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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的小伙伴们,还在懊恼消费券没抢到吗?还在犹豫“五一”小长假怎么度过吗?别再懊恼,别再犹豫,重磅好消息又来了!政府消费券发放再度升级,即将推出1.6亿元购物餐饮消费券超大礼包。这次的消费券,面值更大,份数更多,怎能不让人心动!


嗨爆全城的购物餐饮消费券发放就要启动,怎么抢、怎么花,提醒小伙伴们提前做好攻略呀!再次“敲黑板”,以下重要“知识点”注意了!

一、发放时间和金额

第二期社会消费券(购物、餐饮类)4月28日上午10点整准时发放,共计1.6亿元。

二、发放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分为购物消费券和餐饮消费券2类,共计148.4万张。其中,购物消费券面值及数量分别为:100元券55万张、200元券16.5万张、500元券4.4万张;餐饮消费券面值及数量分别为:50元券50万张、100元券20万张、200元券2.5万张。

三、申领渠道和数量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所有在郑人员(包括外地来郑人员)均可申领,每人限申领1张购物消费券或餐饮消费券。消费者可通过“郑好办”app或“支付宝”app首页活动专区领取,先领先得,领完为止。

四、消费券使用规则

购物消费券限在郑州市域内的线下实体商家(不含餐饮、汽车、图书、旅游类商家)使用。其中,100元券消费满600元使用,200元券消费满1000元使用,500元券消费满3000元使用。

餐饮类消费券限在郑州市域内的线下餐饮类实体商家使用。其中,50元券消费满300元使用,100元券消费满600元使用,200元券消费满1000元使用。

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商家须支持“支付宝”付款方式,如有消费券适用疑问,可与支付宝联系(联系电话:95188-1)。

五、消费券有效期

消费券使用期限为:4月28日上午10:00至5月10日24:00。过期未使用予以收回。

六、消费券可与企业优惠券叠加使用

本次活动期间,将开设购物、餐饮促销线上活动会场,鼓励商家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惠让利。消费者可通过“支付宝”app首页活动专区,或到参与活动的商家通过扫描宣传海报上的二维码,领取商家优惠券。消费券和商家优惠券可叠加使用。

本次消费券发放是我市以“时尚绿城·乐享郑州”为主题开展的系列促消费活动之一,诚意满满,实惠多多,让您和家人朋友的“五一”小长假多一分喜悦、多一分精彩!

4月28日上午10点,让我们再度相约!


文章关键词:10点 抢 1.6亿 购物 餐饮 消费券 责编:王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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