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说公租房住5年可低价买,
是真的吗?我能把钱给他吗?”
近日,有朋友在后台这样留言
小编郑重地劝你:一定要当心骗子!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情况
近期,各种网络诈骗(电话、短信、
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有抬头趋势
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确保广大群众进行安全住房消费
郑州市房管局近日发出以下特别提醒!
郑州市房管局发布住房消费警示
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唯一官方网站:http://zfbzj.zhengzhou.gov.cn/;唯一官方微信公众号:郑州房管局。提醒广大群众查询房产相关信息请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住房消费重点几个方面提示:
1、购房。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严格遵守郑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诚信购房,如实提供个人相关证件、材料。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许诺“硬过”、“托关系”等虚假宣传,包括不法人员伪造相关证明的行为,要保持警惕,不要轻信,以免上当受骗。如因购房人不实申报所带来的风险、纠纷以及经济责任,由购房人自行承担,并会对个人征信产生不良影响。
2、公租房申请。提醒市民群众,公租房一定要按照正规流程进行申请;郑州市公租房只租不售,从未出台租售并举的相关政策。近期,有个别不法人员打着公租房住够5年就可以低价购买的旗号,鼓动群众申请公租房、代办申请手续并骗取好处费,上述情况属欺诈行为,望广大群众引起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3、租房。一是尽量选择在主管部门备案、信用记录好的租赁企业(租赁企业备案及信用情况,可登陆我局官方网站“房屋租赁服务平台”板块查询);二是要合理利用线上租赁平台进行交易。目前,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http://fwzl.zzfdc.gov.cn:8080/rent/api/web/index.html已经上线,可以为广大租房者提供线上服务;三是尽量使用主管部门印发的制式合同,或已在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的合同;四是房屋租赁合同订立30日内,当事人应主动到房管部门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三、如广大群众在住房消费过程中遇到相关的网络欺诈情况,请及时向郑州市房管局及公安部门反映或投诉。
图源:摄图网_400113825
郑州公租房申请指南
公租房怎么申请?
去哪申请?
大家可以参考下文内容!
ps:下面的申请材料信息,来自郑东新区某个社区,各区差别应该不大,可以参考!
郑州市户口申请公租房材料一览
1、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边界清晰)
2、户口本(户口页、户主本人页、申请人本人页复印)
3、收入证明: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收入证明、家庭收入核对报告(一式两份)
4、婚姻证明
(1)单身(承诺书)
(2)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5、无房产证明:必须是办理“当月”开具的无房产证明即:《个人房屋产权属查询证明》
6、公示表:一式两份
7、归属社区盖章:所有复印件上要加盖社区章,由社区经办人在“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家庭收入核对报告”以及“公示”上填写“与原件一致。情况属实”的字样,并签名填写日期。
8、以孩子为共同申请人:孩子的户口也在本辖区,可以共同申请;孩子的户口不在本辖区,不能共同申请!
9、以夫妻为共同申请人: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不在本辖区的,但是郑州市户口的,双方都要提供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另一方是外地户口,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社保证明(必须是东区社保局开具的社保证明):
(1)以个人申请公租房的需提交社保单;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夫妻双方都要提交社保单。没有交缴社保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需要提交社保局开具的无社保证明。
(2)由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开具的近六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补交不算)。
11、银行流水: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需提供工资卡的半年流水明细,无工作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也要提供一张银行卡的半年流明细!
12、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实物配租保障申请书、承诺及查询授权声明(各一份)
注:申请人提供资料时需出示证件的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审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郑州市户口跨辖区申请公租房材料一览
跨辖区:郑州户口,户口不在本辖区,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在本辖区
1、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边界清晰)
2、户口本(户口页、户主本人页、申请人本人页复印)
3、收入证明: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收入证明、家庭收入核对报告(一式两份)
4、婚姻证明
(1)单身(承诺书)
(2)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5、无房产证明:必须是办理“当月”开具的无房产证明即:《个人房屋产权属查询证明》
6、公示表:一式两份
7、社保证明(必须是东区社保局开具的社保证明):
(1)以个人申请公租房的需提交社保单;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夫妻双方都要提交社保单。没有交缴社保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需要提交社保局开具的无社保证明。
(2)由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开具的近六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补交不算)。
8、劳动合同:自提交材料之日起,在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9、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10、银行流水: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需提供工资卡的半年流水明细,无工作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也要提供一张银行卡的半年流明细!
11、以孩子为共同申请人:孩子的户口在外地,孩子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租房。
12、以夫妻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是郑州市户口,不在本辖区,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共同申请人是外地户口,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3、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实物配租保障申请书、承诺及查询授权声明(各一份)
注:申请人提供资料时需出示证件的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审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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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外市户口申请公租房材料一览
外市户口: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在本辖区
1、身份证(复印正反两面,边界清晰)
2、居住证(复印正反两面,边界清晰)
3、收入证明: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收入证明、家庭收入核对报告(一式两份)
4、婚姻证明
(1)单身(承诺书)
(2)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5、无房产证明:必须是办理“当月”开具的无房产证明即:《个人房屋产权属查询证明》
6、公示表:一式两份
7、社保证明(必须是东区社保局开具的社保证明):
(1)以个人申请公租房的需提交社保单;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夫妻双方都要提交社保单。没有交缴社保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需要提交社保局开具的无社保证明。
(2)由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开具的近六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补交不算)。
8、劳动合同:自提交材料之日起,在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9、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10、银行流水: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需提供工资卡的半年流水明细,无工作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也要提供一张银行卡的半年流明细!
11、以孩子为共同申请人:孩子的户口在外地,孩子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公租房。
12、以夫妻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是郑州市户口,不在本辖区,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共同申请人是外地户口,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3、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实物配租保障申请书、承诺及查询授权声明(各一份)
注:申请人提供资料时需出示证件的原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审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来源: 河南公共频道
11月20日,郑州市文化宫路边,热心市民赵女士拎着一个灰色手提布袋,求助辖区巡防队员说在工人路淮河路口路边捡到这个布袋,里面除装有户口本、医保卡外,还有一份公租房选房通知书。失主丢了这些东西心里一定急坏了,因没失主的联系电话,希望巡防队员帮忙物归原主。
南宁市兴宁区某公租房物管人员罗某锋看到有公租房空置后,竟做起“房东”,私自换房门锁后,将空置的公租房出租,骗取47名租客10万余元租、押金。近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以罗某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好消息!郑州2019年最新一批公租房分配方案公布,共计1672套房源,即将开始选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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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郑州市保障性住房中心郑重提示,公租房是配租型保障房,只租不售。请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公租房;不要通过中介或他人代办申请公租房;不要轻信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2019年3月初,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被李某诈骗了53.5万元。办案民警接到报警后,对相关的案情进行了梳理,发现该李某曾以单位购买年底福利、虚构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购买名额等方式诈骗多人,涉案金额400余万元。
2018年5月至10月期间,周女士、张女士等多人来到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报案称,许某以给他人操作公租房为由,先后骗他人20000元、60000元等不同数额的钱财……民警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拨打许某的手机已欠费停机。而且,也不在家中。为此,民警于2018年10月将许某上网追逃。
5月7日,郑州市公安局商城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四中队成功侦破一起以办理公租房名义实施诈骗的案件,抓获嫌疑人1名。
北京某公租房小区新装了人脸识别系统,不少住户表示感觉“更安全”“更公平”了。据悉,目前北京已经在68个公租房项目中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未来将在全市公租房项目中全面铺开。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不归个人所有,与保障对象是租赁关系。当保障对象不再符合条件时须腾退所租的住房,目前郑州市也没有出台居住五年可以购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