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 即将于6月22日出版的2020年第25期《瞭望》新闻周刊刊发了记者邬慧颖采写的文章《污染治理岂能沦为污染转移》。摘要如下:
近日,重庆市侦破一起长江流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特大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涉嫌向长江一级支流非法倾倒30余吨危险废物,造成3~4公里污染带,引发社会关注。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类似的污染治理变为污染转移事件多发,部分排污单位、污染物接收方会采取各类方式躲避污染治理责任,给生态环境带来较大隐患。受访人士表示,应加大对污染源头的监管,发现问题后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
记者采访梳理发现,污染转移的手法虽五花八门,但归结下来主要表现为三种:
一是掩耳盗铃式转移。在污染治理方面,一些企业敷衍了事,甚至面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要求,仅把需处理的污染物从厂区一处搬至另一处,掩耳盗铃,做表面文章。
二是转走污染。与第一种情形不同,一些排污企业为解决自身问题,在对污染物接收企业不了解的情况下,就将污染物转交其处理,给污染治理埋下隐患。
三是异地排污,躲避监管。近年来,非法异地排污成为部分企业污染转移的主要手段,给污染受纳地区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
记者调研了解到,在中央铁腕重拳治污背景下,污染转移问题频频曝出,追根溯源,主要原因有三:一是企业缺乏清醒认识,抓环保不紧不实;二是利益驱使层层转包违规处置;三是地方监管难以有效开展。
受访环保专家和基层干部表示,防止污染治理沦为污染转移的关键,在于加大对污染源头的监管。
针对污染转移事件逐渐增多现象,南昌大学资源环境与化工学院院长吴代赦建议完善污染物源头监管机制:一方面,排污单位必须对污染物接收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承担监管责任;另一方面,若污染物去向出现变更,原污染物接收企业要及时向环保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转移,并且应与下游污染物接收企业对接联系,了解接收企业污染物处理能力,否则将按规定严惩。
有关专家表示,环保高压下,一些企业仍然弄虚作假,出现的多类污染转移方式,为污染治理敲响了警钟并提出警示,各地不仅要就曝光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对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也必须要动真格,要真追严惩。“要让犯罪分子知道,污染破坏环境,不仅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还要承担生态修复和民事赔偿责任。”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鄢清员说。
近日,有网传消息称,今年秋冬季部分地区将实施“最严停工令”,但也有声音认为,受经济下行影响,大气污染治理要求可能会放松。先别着急下结论 北京协和医院呼吸内科副教授田欣伦表示,“吸入身体的雾霾永远排不出去”的说法并无科学依据。
根据空气质量会商情况,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2019〕22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决定自2020年11月22日17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市城管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 2.矿山停止露天作业。
施工围挡不清洗、长期围而不建等现象,不仅影响美观也影响了道路的通行能力。针对施工围挡,市控尘办将开展秋冬季施工围挡集中整治,要求各类围墙附着的绿草皮应尽数拆除完毕,不得再行设置。
施工围挡不清洗、长期围而不建等现象,不仅影响美观也影响了道路的通行能力。针对施工围挡,市控尘办将开展秋冬季施工围挡集中整治,要求各类围墙附着的绿草皮应尽数拆除完毕,不得再行设置。
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要求“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将“生态环境投入”提升到“关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入”的高度来着重强调。
与以往限塑令不同的是,京版“限塑10条”为本市六大行业治理塑料污染规定了时限和步骤,对每个行业对标整改提出了严格要求。禁限塑进入倒计时,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力,势必会倒逼更多行业走出舒适区,甚至会触动一些企业的既得利益。
》 记者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已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其中,11月12日下午至14日上午,11月15日下午至17日,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和许昌将可能出现重度污染过程,其他城市受本地和传输影响,也将出现部分时段中至重度污染过程。
记者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已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其中,11月12日下午至14日上午,11月15日下午至17日,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和许昌将可能出现重度污染过程,其他城市受本地和传输影响,也将出现部分时段中至重度污染过程。
据@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日前,有网传消息称,今年秋冬季部分地区“停工令”较往年更严格,但也有声音认为,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大气污染治理要求可能会放松。近两年的攻坚方案中,强制性的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涉及,“停工令”等说法更是无从谈起。
大运河焦作段始于隋炀帝大业四年(公元608年)兴修的隋唐大运河永济渠,是大运河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昔日臭水沟蝶变为今天的幸福河,大沙河区域已经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靓丽水城的会客厅、公众活动的大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