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商丘的刘女士称,自己2019年8月遭丈夫窦某豪家暴后跳楼,至今没能离婚,引发关注。24日晚,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法院通报:
有关刘女士起诉离婚案,由于双方调解意见分歧较大,法庭不再进行调解,案件将择期宣判;
有关其丈夫涉嫌故意伤害案,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已对窦某豪提起公诉,要求以故意伤害罪追踪其刑事责任。柘城县人民法院于7月21日对窦某豪决定逮捕。
女子自曝遭家暴后跳楼致截瘫
至今未离成婚
近日,刘女士爆料称,自己多次遭到丈夫窦某豪家暴。2019年8月,丈夫赌博回来后再次对她家暴,当时她便眼眶骨折,几乎晕厥。为了逃生,刘女士被迫从二楼跳下,导致腰部脊髓损伤至双下肢截瘫、全身多处骨折。
△刘女士的手术记录
事发地监控拍下了刘女士遭丈夫拖拽、殴打以及刘女士坠楼画面。
刘女士称,今年6月8日,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7月14日,柘城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离婚案件后,法院方面称双方意见不统一,要调解,等刑事判决结果出来后,再一并判决。
△病床上的刘女士
法院回应:
当事人并未在被家暴后第一时间提起诉讼
就刘女士为何迟迟一年没能离婚,7月24日上午,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她并未在遭受家暴后第一时间向法院提起诉讼,且按照离婚案件的程序,当事双方需要经过诉前调解的过程。目前诉前调解已经结束,此案正在审理。
24日上午,柘城县人民法院庭长王国富表示,该案上周开庭,刘女士称代理律师提供的证据不完整,要重新请律师,所以“没法判决”。王国富庭长表示,离婚案正补充证据,不存在和刑事案件一起判决,可以单独审判。
律师解读:调解是正当程序
调解不成要及时审判
事件曝光后,很多网友质疑,法院为何要进行调解而不直接判决离婚?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明明律师解读称,依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这是正规程序。
律师表示,调解虽然是必经的程序,但调解不应久调不决,不应利用调解拖延时间。若调解不成或没有实质进展,就应当直接进入审判程序。
家暴男子涉嫌故意伤害
检方建议从重量刑
目前,刘女士丈夫窦某豪涉嫌故意伤害已被提起公诉。7月24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该案件的李姓负责人称,刘女士因遭到丈夫殴打被迫从楼上跳下,因此跳楼行为和丈夫殴打行为之间存在间接联系。
该院已于6月15日以故意伤害罪对窦某豪提起公诉,并在公诉中,把刘女士跳楼行为列为该案件的加重情节,建议法院从重量刑。
△柘城县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刘女士的左眼部骨折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当地妇联回应:已介入
7月23日,河南省商丘市妇女联合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商丘市妇联已关注到此事,有具体的分管领导正在负责此事。
2020年12月7日,“错换人生28年”案件一审宣判,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告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案一审公开宣判。
2020年12月7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告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案一审公开宣判。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61312.94元(已给付100000元,尚需给付261312.94元)。
2020年12月7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告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案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认定,邹某跃趁被害人酒醉失去意识之机,在未取得被害人同意的情形下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应该构成强奸罪。曾某的代理律师钟夏露曾告诉新京报记者,案件焦点在于,嫌疑人与曾某发生性行为时,曾某本人是否自愿。
11月24日上午10时许,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王书金强奸杀人案作出判决:被告人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决定执行死刑。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书金于1993年11月29日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张某芬、1994年11月21日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刘某某、1995年农历八月初的一天强奸并杀害被害人张某芳、1995年农历七月下旬的一天强奸被害人贾某某后杀害未遂。
2020年11月6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公开宣判。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谭明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松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张小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20年11月6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永城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谭明明、刘松涛、张小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公开宣判
据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11月6日,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
10月30日中午,他拿着弟弟张玉环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在律师罗金寿陪同下走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西高院”)大门。决定书显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江西高院与张玉环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向张玉环支付国家赔偿金共计496万余元,包括无罪羁押9778天人身自由赔偿金339万余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