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7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告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案一审公开宣判。
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杜新枝因寻亲支付的交通费用1193.5元;赔偿郭希宽误工费6400元。
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61312.94元(已给付100000元,尚需给付261312.94元)。
答记者问
2020年12月7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告姚策诉被告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案一审公开宣判。两案分别判决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姚策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赔偿杜新枝因寻亲支付交通费用1193.5元;赔偿郭希宽误工费6400元。赔偿姚策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61312.94元(已给付100000元,尚需给付261312.94元)。该案审判长接受采访,回应公众关注的几个问题。
记者: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淮河医院和姚策诉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这两个案件,请问法院为什么这样判决?
审判长:父母对子女监护、抚养、教育、保护及子女被父母照顾、爱护,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权利,这一权利与身份关系密切相连,对每一个公民至关重要。郭希宽等三原告诉被告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服务机构,对在其处出生的新生儿负有高度谨慎的管护义务,且淮河医院对于“错抱”发生在其医院不持异议,这一过错导致姚策与生父母28年骨肉分离,且28年后姚策与生父母相认,但自身已患有肝癌,姚策与杜新枝、郭希宽相逢后精神上遭受严重痛苦,因此,淮河医院对此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姚策诉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由于淮河医院诊疗行为不规范、管理不善,导致病历资料缺失,未按照原开封市卫生局有关规定为姚策及时接种乙肝疫苗,以及“错抱”事件的发生,应认定淮河医院存在重大过错。但是,肝癌的发生除了与防疫有关外,也与个体差异、生活经历等多种因素有关。因此,本院判决淮河医院对姚策目前因患肝癌而产生的合理损失承担60%的民事赔偿责任。
记者:郭希宽等三原告起诉的精神抚慰金180万元,法院仅支持40万元,理由是什么?
审判长:郭希宽等三原告诉被告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根据法律规定,综合考量本案的实际情况、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经济生活水平等因素,本院判决淮河医院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对于姚策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除上述因素外,再结合姚策的身体现状和年龄,淮河医院的这一“错抱”行为给姚策及其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故本院酌情认定淮河医院赔偿姚策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0元。
记者:姚策诉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赔偿数额是如何确定的?
审判长:姚策诉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其中姚策起诉的赔偿费用为916947.81元。姚策诉称幼时治疗乙肝费用305508元,但是其未提交相关票据,缺少证据,没有证据予以证明,本院不予认定。对于姚策诉求中符合法律规定且有证据证明的602188.23元,根据责任划分,淮河医院应承担60%的责任,故淮河医院应赔偿姚策各项费用361312.94元,淮河医院考虑到姚策身体及经济状况,前期已主动支付了100000元。
(来源:豫法阳光)
备受社会关注的“错换人生28年”案于12月7日一审公开宣判,患癌当事人姚策及亲生父母共获赔76万余元。12月7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鼓楼法院)针对郭希宽、杜女士、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以下简称淮河医院),以及姚策诉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个案件,判处淮河医院共赔偿原告郭希宽、杜新枝、姚策76万余元。
12月7日,“错换人生28年案”一审公开宣判,患癌当事人姚策及亲生父母共获赔76万余元。12月7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鼓楼法院)针对郭希宽、杜女士、姚策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以下简称淮河医院),以及姚策诉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个案件,判处淮河医院共赔偿原告郭希宽、杜新枝、姚策76万余元。
2020年12月7日,“错换人生28年”案件一审宣判,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原告郭希宽、杜新枝、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告姚策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两案一审公开宣判。
郑州今日限行:单号。
今年2月,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母亲许女士欲“割肝救子”却发现儿子并非血亲,而是河南郑州的杜女士所生,杜女士的儿子郭威则是许女士的亲生儿子。两个家庭认为,正是因为“错抱婴儿”,导致院方1992年未能对刚出生的姚策进行乙肝病毒母婴阻断。
9月24日,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多方获悉,“错换人生28年案”将于9月25日再次开庭,患癌当事人姚策将带病出庭。此前9月11日,“错换人生28年案”以侵权责任纠纷为案由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当天未宣判。
原标题:《“错换人生28年案”江西患癌小伙首来河南,庭审结果尚未出来》记者了解到,姚策此行除了携妻儿,还有岳父母,一行人计划在河南驻马店待三天,然后去洛阳看望亲人。
错换人生28年”案将在河南开封开庭。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最新获悉,当年涉事的医生和护士有望出庭。9月11日,姚策、姚策的生父生母与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纠纷,将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7月23日,河南、江西两家一行五人(姚策治病未到现场)抵达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据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透露,7月23日,姚策养母许女士一家以及姚策生母杜女士一家5名当事人赶到了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所在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准备起诉。
内容包括: 请求依法公开并书面回复199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河南省开封市卫生防疫部门发布的《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实施方案》,以及《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情况》相关文件及资料。请求依法公开并书面回复199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河南省开封市卫生防疫部门发布的《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管理措施》、《医疗机构产科医务人员接种乙肝疫苗管理实施方案》、《医疗机构产科医务人员登记乙肝疫苗接种情况》文件及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