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正当防卫案件近年来引发广泛关注。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突出明确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和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
涉正当防卫具体案件依法妥当处理,关键在于办案人员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意见》明确,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是与不法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法律武器。”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表示,要把防卫人当普通人,不能强人所难。正当防卫的具体适用,蕴含着价值判断和事实认定问题,必须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作出准确认定。不能对防卫人过于严苛,更不能做“事后诸葛亮”。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
对于如何准确把握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条件等,此次《意见》提出了十方面规则,作出全面系统规定。
正当防卫的起因是存在不法侵害。《意见》对不法侵害的具体理解作了规定,明确提出,“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不法侵害既包括针对本人的不法侵害,也包括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或者针对他人的不法侵害。”“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不法侵害,可以实行防卫。”
“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即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姜启波指出,对于正当防卫的时间,《意见》明确规定,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
同时,司法实践中还要准确把握界限,防止不当认定。根据《意见》要求,对于以防卫为名行不法侵害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避免认定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对于虽具有防卫性质,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依法认定为防卫过当。
对此,最高法表示,正当防卫是“正对不正”,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但是,不能狭隘地将不法侵害人理解为直接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而是也包括在现场的组织者、教唆者等共同实施不法侵害的人。
正当防卫必须具有正当的防卫意图。根据《意见》规定,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故意以语言、行为等挑动对方侵害自己再予以反击的防卫挑拨,将不被认定为防卫行为。
《意见》在强调维护公民正当防卫权利的基础上,也从另一个方面强调要防止权利滥用。姜启波表示,针对当前司法实践对正当防卫的适用“畏首畏尾”的现状,为正当防卫适当“松绑”、鼓励见义勇为、依法保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利是完全必要的。但也必须注意和强调,“松绑”必须在法治框架内进行,要切实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把防卫过当认定为正当防卫,甚至把不具有防卫因素的故意犯罪认定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便是纵容逞凶斗狠,甚至滥用防卫权。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劳东燕介绍,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认真办理涉正当防卫案件,鼓励见义勇为,积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最高检12309公开网文书统计,2017年1月份至2020年4月份,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正当防卫案件中,认定正当防卫不批捕352件、不起诉392件。
“在办理涉正当防卫案件时,公安机关将依法及时、全面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为案件的依法公正处理奠定事实根基。”公安部法制局二级巡视员曾斌表示。(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万祥)
11月27日,最高检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适用。其中包括为保护住宅安宁、人身和财产安全实施防卫致人重伤的河北省辛集市耿某华正当防卫不批捕案。
提起自己的案子,于欢说后悔自己冲动触犯了法律,“现在回看当时,自己的行为带来了伤亡,给被害人和他的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痛苦。于欢高中毕业那年,苏银霞的源大工贸陷入困境,钢材价格持续下跌,资金周转困难,她不得不四处筹借,拆东墙补西墙,偿还银行贷款。
近日,重庆一水果摊主因占道经营,与城管发生争执,摊主将果筐砸在城管面前致城管队员杨某某手被划伤,杨某某随后追打摊主,摊主在躲避过程中抓起西瓜刀砍伤杨某某手部。认定摊主砍伤城管系正当防卫,符合法律规定及近期出台的指导意见要求,也符合公众朴素的情感判断与伸张正义的期待。
9月11日,记者从涉事的女商贩杨女士处获悉,9月10日晚8:35分,涂山镇城管大队一名工作人员通过办公电话向杨女士告知称,“(发生冲突)当时的城管已经被停职调查”,随后,记者根据杨女士传来的一份通话记录,打电话向涂山镇城管大队核实此事。
张某逃至二楼,谭某持刀追赶并与其发生打斗,谭某想问其要钱私了此事,后张某用三叉铁叉将谭某叉伤后逃离现场,谭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张某供述:“陈某丈夫拿刀对着我挥砍,我头顶扫出一道伤口,开始用刀向我腹部捅。如果谭某发现其妻陈某被张某强奸,那么谭某就可伤害张某,而且谭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9月13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平安南岸 发文,通报此前城管与水果摊主冲突被砍伤案的处理结果。通报称,城管队员杨某桥行为构成殴打他人被行拘,女摊主被追打中挥刀致城管受伤的行为系正当防卫。同时,女摊主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被警方予以警告处罚。
其实,现实生活中,人们常见的抢险救灾、救助他人的见义勇为行为,在刑法或民事法律中,将其视为紧急避险或者正当防卫。具体到紧急避险行为中,避险人在不得已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而保护了较大的合法权益。
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冲突结束后,一方又实施不法侵害,对方还击,包括使用工具还击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对于不符合特殊防卫起因条件的防卫行为,致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如果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也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最近媒体报道的“永州猥亵事件”,让山东滨州大四女生小郑受到了很大触动。” 2019年10月31日,因为郑某平“犯罪情节轻微、达成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发出了《不起诉决定书》。
▲踹伤猥亵男男生被解除刑拘 案件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在此背景下,永州市公安局能责令撤销案件、提级重新调查的做法,无疑回应了广大网民的关切,也呼应了公众的正义期许。但胡某脚踢雷某某的主观目的若是为了“堵截”“扭送”猥亵男,而不是故意进行事后伤害,就应当认定为阻却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