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一水果摊主因占道经营,与城管发生争执,摊主将果筐砸在城管面前致城管队员杨某某手被划伤,杨某某随后追打摊主,摊主在躲避过程中抓起西瓜刀砍伤杨某某手部。9月13日,重庆市南岸区公安分局发文通报处理结果,认定摊主行为系正当防卫,受到众多网友点赞。
人们之所以点赞,首先得益于公安机关准确适用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针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目的,采取的一定限度内的制止行为。本次事件中,摊主赌气把筐砸在地上,很难看出存在伤害城管的故意,城管打人与其说是还手,更像是出于泄愤的故意伤害。而从曝光的监控画面来看,女性摊主面对城管拳脚无还手之力,医院诊断也显示,摊主呈轻型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在人身安全受到现实紧迫威胁,又处于孤立无援的紧张心理状态时,摊主情急之下拿起水果刀砍向城管,显然不属于相互斗殴,而是防卫行为;将城管手部砍伤,亦非明显超出必要限度的重大损害。认定摊主砍伤城管系正当防卫,符合法律规定及近期出台的指导意见要求,也符合公众朴素的情感判断与伸张正义的期待。
警方对这起事件的认定,不仅捍卫了司法正义,更让人看到了警方在处理城管与摊贩矛盾中的该有立场——以法律为准绳,不偏袒任何一方。
在城管与摊贩矛盾中,人们习惯同情弱者,在事件原委没有完整呈现,或者调查结果表述不清时,很容易先入为主地站在摊贩一边指责城管的工作,而城管队伍也确实存在素质不齐、一些违规执法行为被姑息的情况。在此背景下,城管有时合理的执法行为也会由于缺乏信任基础受到指责,而个别城管的违规行为因为没有被及时纠正,也会变得有恃无恐、变本加厉。
改变这种状况,纠正舆论偏见,要的就是警方条分缕析、不和稀泥的处理方式——摊主占道经营并抗拒管理,因阻碍执行职务予以警告处罚;摊主砍伤城管系正当防卫,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城管殴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这绝非“各打五十大板”,而是基于对事件经过的清楚核查,将双方行为逐一定性,分别依法予以处理,纠正“谁受伤谁有理”“大事化小再化了”等错误倾向。一方面足以让公众感受到国家机关公正执法的决心,另一方面也亮出了反对不文明执法的鲜明态度,倒逼执法队伍约束自身行为,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能力,依法依规为人民服务。
舆论普遍对处理决定表示支持,未对摊主被予以警告处罚表示不满,也很能说明问题。公众对弱者抱有同情,却并不会不讲道理地偏袒某一方。摊主占道经营明显有错在先,有关机关将姿态放平,有事说事有理讲理,据实作出公正处断,自然会得到认可。同样地,如果城管每次都能采取适当的方式与摊贩沟通化解矛盾,公众也不会总是站在对立面指责城管。
可以说,此次事件及处理决定值得摊贩、城管和相关部门引以为戒、引以为鉴。在法律的轨道上厘定是非、伸张正义,一切将变得简单,人们也不会被情绪裹挟。 (王梓佩)
11月27日,最高检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适用。其中包括为保护住宅安宁、人身和财产安全实施防卫致人重伤的河北省辛集市耿某华正当防卫不批捕案。
提起自己的案子,于欢说后悔自己冲动触犯了法律,“现在回看当时,自己的行为带来了伤亡,给被害人和他的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痛苦。于欢高中毕业那年,苏银霞的源大工贸陷入困境,钢材价格持续下跌,资金周转困难,她不得不四处筹借,拆东墙补西墙,偿还银行贷款。
9月11日,记者从涉事的女商贩杨女士处获悉,9月10日晚8:35分,涂山镇城管大队一名工作人员通过办公电话向杨女士告知称,“(发生冲突)当时的城管已经被停职调查”,随后,记者根据杨女士传来的一份通话记录,打电话向涂山镇城管大队核实此事。
张某逃至二楼,谭某持刀追赶并与其发生打斗,谭某想问其要钱私了此事,后张某用三叉铁叉将谭某叉伤后逃离现场,谭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张某供述:“陈某丈夫拿刀对着我挥砍,我头顶扫出一道伤口,开始用刀向我腹部捅。如果谭某发现其妻陈某被张某强奸,那么谭某就可伤害张某,而且谭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9月13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平安南岸 发文,通报此前城管与水果摊主冲突被砍伤案的处理结果。通报称,城管队员杨某桥行为构成殴打他人被行拘,女摊主被追打中挥刀致城管受伤的行为系正当防卫。同时,女摊主行为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被警方予以警告处罚。
其实,现实生活中,人们常见的抢险救灾、救助他人的见义勇为行为,在刑法或民事法律中,将其视为紧急避险或者正当防卫。具体到紧急避险行为中,避险人在不得已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损害较小的合法权益而保护了较大的合法权益。
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冲突结束后,一方又实施不法侵害,对方还击,包括使用工具还击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对于不符合特殊防卫起因条件的防卫行为,致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如果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也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涉正当防卫案件近年来引发广泛关注。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突出明确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和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
最近媒体报道的“永州猥亵事件”,让山东滨州大四女生小郑受到了很大触动。” 2019年10月31日,因为郑某平“犯罪情节轻微、达成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发出了《不起诉决定书》。
▲踹伤猥亵男男生被解除刑拘 案件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在此背景下,永州市公安局能责令撤销案件、提级重新调查的做法,无疑回应了广大网民的关切,也呼应了公众的正义期许。但胡某脚踢雷某某的主观目的若是为了“堵截”“扭送”猥亵男,而不是故意进行事后伤害,就应当认定为阻却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