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家住徐州市贾汪区的张士松酒后驾车,在贾汪区山水大道世纪桥处遇见交警查酒驾,为躲避交警查处,张士松弃车逃跑。两位交警发现后在后面追赶,跑出100多米后,张士松落水。约四个小时后,张士松遗体被打捞上岸。
事后,张士松家人委托律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玩忽职守罪控告现场民警和后续出警人员。家属及代理律师认为,当时两位交警追赶张士松,致其落水。张士松落水后,呼喊“救命”,在旁观群众向控告人反映情况并强烈要求救助张士松的情况下,在现场具备施救条件的情况下,被控告人仍旧见死不救,已经涉嫌构成这两项罪名。
路遇交警查酒驾,
弃车逃跑落水溺亡
今年还不到五十岁的张士松在徐州当地做生意,是一名白酒代理商。9月15日晚8点左右,张士松在饭店与朋友一起聚餐。 “同行的朋友对我们说,当天晚上,我爸他们四个人一共开了一瓶酒,我爸喝了大约二两。随后,我爸开车送一位朋友回家。”张士松的女儿张宁(化名)告诉记者,根据与其父同行的朋友回忆,张士松开车行至贾汪区山水大道世纪桥处时,发现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区分局交警大队在桥东侧处设卡查询酒驾。随后,他将朋友留在后座,下车向桥西侧奔跑。两名交警发现后,开始追赶张士松。 张宁说,事发后,家属在派出所看到的监控视频显示:监控时间21时00分39秒,张士松弃车向西奔跑,后有两名交警追随,距离张士松约2-3米。21时01分20秒,张士松落水。 “我们家的钥匙是我爸拿着,我妈给他打了电话取钥匙,但没人接,给朋友打电话,才知道爸爸出事了。”张士松的小儿子告诉记者,当天母亲最先赶到现场,自己在约20分钟后(22时左右)赶到。现场有多名交警,但无论家属怎么请求,均无人搜救。 “我到的时候已经围了好多人,都在说有人落水,催促警察救人。但交警就是不管。我在录视频质问为什么不救人的时候,他们还威胁要把我的手机收走。”他说。 张士松的家属称,直到当天22点30分左右,也就是张士松落水后一个半小时左右,特警抵达现场疏散群众,救援方才开始。9月16日凌晨1时,张士松被发现溺亡于河中。
张士松生前照片。(受访者供图)
“中间7秒的时间,交警的手电筒全程照在我爸身上,9点03分34秒,交警依然用灯光照水面,05分的时候,河对岸也开始出现灯光,9点24分,东岸依旧在照,但是依旧没有任何施救措施,24分02秒,消防车来了,晚上10点02分28秒,救护车来了,同时,救援船下水,10点31分15秒的时候,岸上亮起了灯开始打捞,9月16日凌晨56分,救援船开始返回,57分,关灯了,遗体被打捞上来。”
张士松女婿所述当时事发经过。
目击证人:
多位市民向警察表示“有人落水” 但没人去救
记者在张士松家属方用手机录制的视频中看到,监控画面中确有灯光在来回扫动,随后定向一个方向,光线照射范围中能明显看到一个圆点。但是否是张士松,记者无法判断。
事发后,张士松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曾薪燚、刘录对现场进行了调查。记者注意到,在两位律师所做的调查笔录中,一位目击证人明确表示:当晚21时前后,她看到现场有多位市民向警察表示“有人落水”,落水处附近不远处也停有一辆警车,但没有警察去救。
该目击证人同时表示,当晚21时20分,警察向现场群众询问是否有人看见落水,一个小伙子说自己“看到有人落水,听到有人喊救命”,便被安排做笔录,但仍无人进行救援。直到22时30分,警方的搜救才开始。
“这位目击证人可能对于时间的记忆不是很清楚,但她明确表示,现场有很多群众要求警察救人。我们收集的视频等证据显示,当晚有多位在场市民表示听到有人落水呼救。”曾薪燚对记者表示,接到家属委托后,他们对事发现场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整个世纪桥夜间光线明亮,周围也有居民区,站在桥东侧即能看清河两岸约500米的情况。他认为,案发当晚的交警在借助警用强光手电的情况下,完全可以看清河中的张士松,但却并没有及时施救。
世纪桥(从东向西拍摄),周围光线明亮,照明条件极好
张士松的女儿张女士告诉记者,当晚自己赶到现场时,比较混乱,自己只记得特警、消防和蓝天救援队的人员都在现场,而唯独当晚参与酒驾查处的交警她只看到了一个。当她试图与该交警对话,了解当晚事发情况时,这位交警只是说:不知道,不知道。
张士松遗体被打捞上岸的地方。(受访者供图)
事发后第三天,张女士去涉事的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谈判”。贾汪区老矿派出所宣读了针对此事的调查结果,对于事情的经过,张女士及家人,以及涉事的交警大队均表示认可,但是让张女士气愤的是,涉事交警大队的一名大队长仍旧坚称:正当执法。
“人命大于天,能救上来,该怎么处罚怎么处罚。”张女士认为交警大队民警就是不作为,见死不救。随即,张女士及家人委托律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玩忽职守罪控告现场民警和后续出警人员。
律师称被控告人构成玩忽职守罪,
当地政法委已成立调查组
作为此案的委托代理律师,曾薪燚认为整个案情非常清楚,并希望当地成立专案组,调查张士松死亡一案,调取监控并封存现场人员执法记录仪;将张士松死亡一案指定由贾汪区以外的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据悉,徐州市政法委已经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目击者的调查笔录。
曾薪燚告诉记者,被控告人追逐致张士松落水,在应当预见张士松可能溺水有生命危险、并且在听见张士松两次呼喊“救命”的情况下,在旁观群众强烈要求施救的情况下,在张士松家属哭喊求救的情况下,仍不采取措施,最终致张士松不幸溺亡,被控告人已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后续赶赴现场的部分民警、消防警察,在明知张士松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仍然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拖延施救,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张士松的死亡结果,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
10月12日下午,记者尝试通过电话联系许某,询问张士松家属反映的情况及案件调查进展,他短信回复记者称“我已调离,具体情况请与相关部门联系”;记者根据家属提供的电话,向一位参与查酒驾的民警发去短信询问当晚具体情况,未获回复。
张士松家属的代理律师、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曾薪燚对记者表示,事发后,代理律师和家属向徐州市纪委监委、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检察院等部门发出控告材料,要求对交警在事发当晚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取执法记录仪录像和当地派出所所做的书证。根据10月9日获得的最新进展,徐州市委政法委已经成立调查组,介入案件的调查。但目前尚没有人向他们反馈具体的调查进展。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无论张士松当晚有没有喝酒,也无论警方采取救援措施有没有可能救活张士松,都应该对其进行及时施救。”曾薪燚认为,当晚在现场“袖手旁观”的交警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玩忽职守罪,希望当地有关部门尽快查清案件的事实,并依法追究涉案人的法律责任。
至今没见过涉事交警,
想弄清真相并追责
得到徐州市政法委已经成立调查组的消息后,张女士及家人心里得到了一点安慰。11日,为了父亲的事,张女士又从徐州跑了一趟北京,但这一趟,也没得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我们就是想要一个真相,我父亲到底是怎么落水的,他们为什么要见死不救。有责任担责任,有罪定罪,这是最简单的了。”张女士称,事情发生将近一个月,跟涉事交警大队只进行过一次“谈判”,之后就再也没人过问,他们也从没见过当时追赶自己父亲的两位交警,更不清楚当时的执法记录仪里拍下了什么。
目击者的抖音截图。(受访者供图)
“但凡他们当时采取救援措施,我们也不会是现在这种心情。”事发已经将近一个月,张女士及家人仍旧对当时交警没有对张士松伸手救助耿耿于怀。“那样父亲就不会离开我们。”张女士称,他们除了想要真相,还会追责,包括刑事和民事。
张女士表示爷爷奶奶已经快要80岁了,弟弟也还没有成家,家里的顶梁柱一下就没了,这对全家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我奶奶现在已经卧床不起,靠打葡萄糖维持,母亲天天在家里抱着父亲的遗像哭,弟弟也天天说胡话,认为父亲还没走……”张女士说,好好的一个家,因为父亲的离去,已经垮了。
10月14日上午,记者联系徐州市政法委询问此事最新进展时,其维稳办工作人员却否认了“成立联合调查组”的说法。
“这件事情不是由市政法委调查。我们只是了解下案件的情况,并没有成立联合调查组。”该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该案件由公安机关自己调查。
“我了解的情况是,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在查了,要以他们的官方反馈为准。”他表示。
对此,张士松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曾薪燚表示,此前徐州市检察院曾在电话中明确告知,该院“第五检察部”已经派人员参加了徐州市政法委的调查组。如果现在真的变成由公安机关“自己调查自己”,那么这样的做法并不具有说服力,也达不到公正调查的目的。
“涉事的警察是贾汪区的交警,而且据我们了解,当时的交警大队长已经调到了徐州市公安局。我们之所以要求徐州市成立联合调查组,就是希望能够排除一切干扰,公正查清楚这件事的事实。”曾薪燚表示,将就此情况向江苏省级相关部门进行反映,寻求公正调查。
(东方今报)
寒冷的冬天,总有一些温暖令人感动。接到报警后,民警带上救生衣、救生圈迅速赶到现场下水救援。在冰冷刺骨的湖水中,两位民警用了十几分钟将落水者救上岸。由于救援及时,男子并没有生命危险,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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