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花栀子)转基因农产品有望在包装上加明显标识。在今天(5.30)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草案)。其中,第31条在转基因农产品包装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四川说,这一款内容是委员提议加上去的:“现在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社会上大家对这块非常关注,我们也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在条例中增加了一条,就是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在社会上销售,你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做一个标识告知老百姓,以便老百姓知情、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中规定,用于销售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当进行标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但是长期以来,我省的地方性法规一直没有具体实施条款衔接配套。王四川:“地方性法规涉及到农产品,也提到农业转基因,但是有委员提出来,表述得不明确,我们也是做了一个衔接性的规定。作为法律上的一个完整性。”
对此不少老百姓表示欢迎。一位郑州市民:“那当然好了,原来好像听他们说过转基因产品没有啥好处,但是我们也不好识别,你要是利用这种草案,我觉得在身体健康上啊觉得更放心了,特别是带着小孩的人,对这些食品我们更重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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