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喜军 资料图
被害婴儿 资料图
映象网讯 据央视新闻微博消息,3月,周喜军盗窃一辆轿车后发现后座有一婴儿,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今天,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周喜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罚金50000元;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7098.5元。宣判后,周喜军提出上诉。
案件回顾
3月4日早上,长春市市区内一辆车牌号为吉AMM102的灰色RAV4车辆被盗,车内有一名两个多月大的婴儿。目前长春市正在布置警力全城堵截,电波呼吁嫌犯停车,保证孩子的安全。
长春市已出动包括交警、巡警、特警在内的各警种共3500多名警力全城寻找,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已经部署全省公安机关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布控、查找。
被盗车辆发现地已经被警方封锁,吉林警方仍在继续对孩子的下落做进一步地侦查工作。
经公安机关昼夜连续工作,通过多种侦查手段,将周喜军列为“3·4”案件重点嫌疑人。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周喜军于3月5日1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初步审讯,周喜军,男,48岁,吉林省公主岭市人,住长春市经开区。据周喜军交代,3月4日上午7时许,他将停放在长春市西四环路与隆化路交会处的为家超市门前的一辆银灰色RAV4丰田吉普车(车牌号吉AMM102)盗走后,驾车直奔长春至双辽公路。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名婴儿,车辆行驶到公主岭市怀德镇至永发乡公路旁,他将婴儿掐死埋于雪中。8时20分许,他将婴儿衣物和被盗车辆丢弃在公主岭市永发乡营城子村后潜逃。
长春市“304”盗车杀婴案件犯罪嫌疑人周喜军已于3月7日18时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3月5日17时许,周喜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此案引起广泛关注,长春市司法机关启动重大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坚决依法从快严惩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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