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河南代表团的40朵金花 为女性“代言”

2013-03-08 06:10 来源:东方今报

  要用平常眼光看待“剩女”

  逼婚、催婚……一到春节等假期,很多未婚大龄女青年就会遭遇家长的“刁难”,还被社会统称为“剩女”。

  “把大龄女青年叫剩女,是对女性的不尊重。”周春艳认为,很多未婚大龄女性中,高学历、高智商、高收入的“三高”者居多。“这些女性大都曲高和寡,因为自己条件比较优异,可能眼光也会有些挑剔。”

  周春艳认为,要用平常眼光看待这些女性,不要把她们当成“异类”。而解决大龄未婚之道,需要女性找准定位,通过考量多种因素来决定婚姻,而非必须找一个学历等都“门当户对”者。

  对于大龄女青年被逼婚、催婚的情况,周春艳也持反对态度,大家都很关注大龄女青年问题,这足以证明大家对她们的关爱。但关爱是要建立在给人充分自由空间基础上,要充分考虑到“这个人是否幸福”。

  “如果人家单身很幸福,社会就没必要非要把一些价值观和人生观强加于她们身上。”周春艳强调。

  实行“弹性退休制”供女性自主选择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政协副主席李冬玉建议在男女同龄退休的原则下,在一定时期内对女性实行弹性退休制度。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退休年龄是,男性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从2010年10月起,上海实行处级女干部可自愿干到60岁,此外,全国有7个省执行处级女干部60岁退休政策,8个省(区、市)部分执行处级女干部60岁退休政策。

  为什么男女退休年龄有差异?周春艳解释说,规定退休年龄性别差异的初衷是对女性权益的特殊保护。

  “现在,许多岗位都由体力劳动向脑力劳动转化,女性受教育程度也得到了普遍提升,男女分工差异越来越小。”她认为,如果女性退休年龄比男性早,这就会损害女性的工作积极性,也是对女性人才资源的浪费。建议对退休年龄,不要搞一刀切,“人各有选择,要给女性充分的选择权”。

  周春艳认为,由于男女性别差异,很多女性都承担着照顾家庭的重任。有关部门不妨制定弹性退休制,规定女性退休的上下限年龄,由女性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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