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
映象网北京专稿(记者 李婷 见习记者 刘睿)在反腐斗争中,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既要亡羊补牢查处已经发生的腐败,又要未雨绸缪预防腐败,两者同样重要。
反腐要“老虎”、“苍蝇”一起打
在两高报告中,“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均被明确提及。
“无论‘老虎’、‘苍蝇’都影响国家发展,影响百姓安居乐业。”蔡宁认为,现实中确实存在职务越高越难查的问题,一些大案、要案阻力大,干扰也大,导致不敢查。同时也存在不重视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子的情况。
对此,蔡宁提出,在查处职务犯罪的过程中,既要集中精力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切实加大查处贿赂犯罪特别是新类型受贿犯罪力度,又要区别对待、依法办好“小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他说,一些“小案”虽说涉及数额不大,仅在万元左右,但反映强烈、情节恶劣、给群众造成严重危害,也要严格依法认真查处。
2012年,河南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56件,涉及人数2800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61件,涉及人数1377人,其中查处县处级以上干部22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89亿元。
就河南而言,这五年查处的厅局级干部已有90多人。蔡宁强调,反腐有两层含义,既要亡羊补牢查处已经发生的腐败,又要未雨绸缪预防腐败,两者同样重要。
鼓励网络反腐实名举报
“河南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有一半以上来自群众举报,包括网络举报。”蔡宁介绍,近年来,通过网络举报,扳倒了一批腐败分子。
他说,网络反腐是当前反腐倡廉的一个新平台和载体,取得了一些很好的效果,但还存在诸多需要规范的问题,一些偏激现象也应引起关注和警觉。
蔡宁表示,通过网络反腐一方面可以给办案机关提供线索,使得腐败分子很快被查处、处理。但另一方面,会对查案工作造成影响,因为那些提前曝光的线索,会让涉案人员提前销毁证据。
在蔡宁看来,网络举报一定要规范,防止滥用权利,恶意炒作的行为,“网络反腐最好采取实名制,可以防止捕风捉影,造谣中伤的行为。我们要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这不光是检察机关的责任,同时也需要媒体的积极配合、舆情监督。”
蔡宁建议,网络反腐举报需要恪守法律,只有将网络反腐法制化、制度化,与制度反腐协同发力,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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