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召开2013年“5·9”错案警示日座谈会
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 文/图)“李怀亮案不能算冤案和错案,但错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羁押12年,这是需要我们法院纠正和总结的。”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2013年“5·9”错案警示日座谈会说,对于李怀亮被长期羁押,法院是有一定责任的。
据悉,起源于2010年赵作海案的“5·9”错案警示座谈会,今年已经是河南高院连续第三年组织召开,今年的主题是“全面贯彻刑事诉讼法,有效防范冤假错案”。
【回应】李怀亮案与赵作海案不同
河南高院常务副院长田立文表示,刑事审判,关乎公民自由生命,一旦发生错判,不仅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严重损害社会公众感情,更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甚至损害党和国家的执政形象和执政基础。
对于近期引起极大关注的李怀亮案,他介绍说,平顶山中院对李怀亮案件依法宣告无罪,这起案件与以往的冤案不同。佘祥林案、赵作海案,都是在所谓的‘死者’重新出现的情况下,才宣告被告人无罪。
“李怀亮案,既没有真凶落网,也没有亡者归来,而且公侦查、公诉机关认定、起诉有罪态度十分明确。”田立文说,我们坚决贯彻新刑事诉讼法“无罪推定原则”,坚持最严格的证据标准,依法宣告李怀亮无罪,守住了法律的底线。
为严格证据审查标准,从2010年以来,河南高院对二审及各中院报请复核的案件,因证据问题,发回重审401件,依法改判175件。
【专家】冤假错案发生是因为没有重视律师意见
无论是几年前的赵作海案,还是近期曝光的超期羁押12年之久的李怀亮案,都曾引起轩然大波。
郑州大学法学教授刘德法发现,重大冤假错案都有一个规律,就是没有真正重视辩护律师的意见。
他说,现在见诸报端的这些重大冤假错案,都是律师站出来说,我们原来都提到的问题,没有引起相关方面的重视。“这样的结果是造成一个失衡的说理、失衡的判决,又怎么能让人心服口服?”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表示,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一员,是人民法院的同盟军,是实现公正审判有效防范冤假错案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我们的法官应该认真听取律师的意见,特别是律师的不同意见。如果律师对于案件的一些关键实质提出一些疑问,提出一些合理怀疑,我们要认真对待,认真研究。”李晴川表示。
【张立勇】必须牢牢把握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
所谓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犯罪,在既无法证实其有罪也无法证实其无罪的情况下,不认定被告人犯罪,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处理结果。
张立勇表示,无罪推定、疑罪从无作为一种现代刑事司法理念,真正确立的时间并不长。
“1996年刑事诉讼法虽然从立法上规定了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原则,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司法实务届并未得到普遍认同,更多还是停留在理论上、书面上。”张立勇说。
他表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无罪推定原则、疑罪从无,还会遇到很多困难、阻碍包括各种压力,“但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压力、困难,我们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始终把贯彻无罪推定原则化作自己的坚定意志,始终坚守杜绝冤假错案这一底线。”
据统计,截至目前,河南法院共依法对100起案件的11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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