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规定五千居民须配建1所小学 学生经费按人头拨付

2013-05-29 06:21 来源:东方今报

  中小学配建要做到“三同时”

  中小学配建要做到“三同时”

  映象网讯(记者 刘长征 高冬丽/文 沈翔/图)“欠学校”、“大班额”、“缺老师”,这几乎成了我省中小学生家长们口中的“三字经”。如何保证我省义务教育实施?昨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修订草案规定,新城规划,每5000名居民必须配建1所小学,1万名居民配建1所中学;中小学生经费要按“人头”拨付。

  中小学配建要做到“三同时”

  为让孩子能在郑州上小学,来自许昌的张利民在郑州买了一套房,可让他郁闷的是,孩子依然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入学。

  “小区没有按规定建学校,我们要上别的学校,得多交钱。”张利民很无奈,只能再借钱帮孩子交了高价的择校费。其实,不少郑州市民都有同样的遭遇,因为开发商不按规定建学校,业主子女上学成了大难题。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郑州市市区将建设中小学校142所,平均每年建设30所。怎么防止学校建设再次“欠账”?修订草案规定,在城市新区规划中,必须同步编制学校专项规划,而且城乡新建居民区或旧城改造时,配建学校必须与居民区达到规划、建设、交付使用“三同时”。

  比如,新建5000名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应当配套一所小学,1万名居民以上规模的住宅区,应当配建一所初中。学校的建设用地由当地政府划拨,建设资金由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保障。

  学生经费按实际人数拨付

  我省部分地方政府一般是按班级数而不是按学生实有人数拨付生均经费,但实际上,不少班级的学生数量超出标准班额,拨付的经费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在一些农村地区、库区的小学和教学点,由于学生人数少,拨付的经费也过少。

  为此,修订草案特别增加一项内容: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应当按照在校实有学生人数及时拨付。而对学生规模不足百人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照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教师编制据实每年调整

  近几年,郑州市内各区年年都招聘教师,但由于编制太少,教育部门分配给各校的教师仍然不够用。

  “按照规定,我们学校应该有80名老师,可目前在编的只有60个,剩下的20个都是学校聘用的。”郑州市管城区一所小学负责人说。

  为解决“缺老师”的问题,修订草案规定,定期核定教师编制,每5年至少核定一次。当地政府对编制内的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教学需要和学生变动情况,每年调整一次。任何单位不得占用、挪用教师编制,不得安排教师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工作。

  同时,修订草案规定,省政府应当按照统一标准核定城乡教师编制。

  加强“郑漂”学生心理指导

  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700名被调查的“郑漂”学生中,有23%的人感到孤独,还有孩子写到“不愿在城里受气”,宁愿回家过穷苦的生活,也不愿在城市里经受心灵上的折磨。

  修订草案关注到了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心理教育、咨询的内容,其中规定城市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接受的非本地户籍中小学生学习、生活和心理上的指导,帮助其适应城市教育环境。

  而农村中小学校也要定期与留守学生父母沟通,派人指导留守学生学习、生活、心理上遇到的问题。

责编:李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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