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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网讯(记者 蒋宇飞)6月3日,记者从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获悉,今年高考对军人子女实行优先录取政策的范围有所扩大,新增四类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在飞、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省招办工作人员介绍说,因我省2013年1月就下发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而新增的四项是根据教育部2013年4月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修改,所以这四项照顾对象没有进行资格审查。
省招办已经发文要求各市尽快安排,对这四项照顾对象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17日前报送到省招办。
据悉,以上四项新增照顾对象的资格审查均需有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照顾对象证明材料经县级招办审查无误后复印存档,审查人和考生均须在复印件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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