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公租房的房源数量、租金补贴、配租管理、物业收费等情况,完善“三房合一”管理新机制。
4年面向社会供应18782套公租房
今年1月1日,郑州市全面推行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三房合一”的住房保障管理新机制,停止建设廉租房、经适房,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畴。截至目前,郑州市已建设(含在建)的公租房有53个项目、63126套,已实现入住近30万人。
已建设的公租房中,有32个项目、44344套公租房是满足富士康、海马等大企业的职工住宿需求,其余21个项目、18782套公租房多集中在三环路附近,将面向社会供应,陆续在2016年前交付使用。
保障对象将分四个层次予以补贴
郑州市原有的廉租房、经适房保障对象该如何保障?根据家庭人均月收入情况,郑州市将对保障对象分为四个层次进行补贴。其中,租金最高补贴系数为0.97,最低补贴系数为0.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金6倍(2280元)以上的,不再发放补贴。
面向社会供应的18782套公租房中,市场租金最高12元/月/平方米,最低为6元/月/平方米。按此推算,一套60平方米的公租房,租户每月可享受108元~698元的租金补贴。除了租金以外,物业费也可享受补贴,分为50%、100%两个补贴标准。按照高层物业费1.1元/月/平方米、0.87元/月/平方米的收取标准,租户每月可享受26元~66元的物业费补贴。
郑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说,这意味着公租房保障对象可享受租金和物业费的双重补贴,合并计算,租户每月可享受134元~764元的补贴。
经适房购房资格自动转为公租房资格
郑州市目前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还未选择到满意房源的有36459户家庭。据了解,对已经取得建设计划且已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经适房项目,须在今年年底前开工建设。第三次轮候供应仍选择放弃的家庭,其经适房购房资格将自动转为公租房租赁资格。
之前,凡经适房购房人自愿申请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的,缴纳差价款后均可取得完全房屋产权,现行的差价款补缴标准执行到2014年12月31日,届时,将出台新的补缴标准。(记者栾 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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