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刘长征)由于对车辆和驾驶人缺乏应有的安全管理,郑州市祥云运输有限公司所属两辆货车连发两起严重交通事故,致多人死亡,该公司法人代表、经理、安全负责人等被批捕。昨天,省交警总队通报了4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处理情况,除事故车辆驾驶员、车主外,一批车辆所属公司的负责人也被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
◎货车擅自改装 公司法人被批捕
今年2月5日0时40分,新密市平陌镇韩战营驾驶豫AG6962重型自卸货车,沿S316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51公里加360米处时,因路面结冰横滑至道路左侧,将对面行驶的豫A116YT小型轿车撞移到路外后左侧翻在小型轿车上,致小型轿车上5人死亡。
今年4月7日1时许,一辆豫MS9717别克商务车沿新密市嵩山大道由西向东行驶到东城门中石化加油站西口处左转弯时,在其左后方同向行驶的一辆豫AL3869重型自卸货车向左避让,致大货车向右侧翻并砸压到商务车上,造成商务车上3人当场死亡,3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受伤。
如今,这两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的驾驶员、车主均已被批捕。
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姚占军昨天向媒体通报,两肇事车辆所属的郑州市祥云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桂芳、经理燕绘鹏、副经理李宏涛、安全员魏胜利的行为已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已对王桂芳批准逮捕,并于5月23日移送起诉。燕绘鹏、李宏涛、魏胜利已由登封市公安局另案处理。
◎我省11名运输企业管理人涉嫌刑事犯罪
除了以上两起事故外,昨天同时通报的栾川“2·20”事故和濮鹤高速鹤壁段“4·3”事故安全管理相关责任人也受到法律追究。
其中,栾川“2·20”事故肇事车辆所属栾川县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总经理党改信、安全科科长尚有会、叫河汽车站站长张晓法,均被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时,栾川县安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栾川县公安局、栾川县交通运输局、栾川县政府等部门12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和党政纪处分。
濮鹤高速鹤壁段“4·3”事故肇事车辆所属新中州郑旅分公司,公司负责人卫涛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被鹤壁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新中州郑旅分公司第六车队队长康全民、安全员赵伟男、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贾世凯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新中州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郑州汽车旅游分公司240台营运车辆已经被全部停业整顿。
据了解,截至目前,今年全省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中,共有21名责任人员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其中涉及运输企业管理人员的11人;共有12名管理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共有56名管理、监管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
◎安全管理走过场 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均问责
“根据公安部统计,全国60%以上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都涉及道路运输企业,河南的情况与全国基本一致,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性越来越大。”省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昨天说,此次通报就是要警示广大道路运输企业及客货运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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