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民法典各分编草案5日公布,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华网北京9月5日消息,民法典各分编草案9月5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日。
“夫妻共同债务问题近年来引发不少争议,这次草案中暂未对现行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作出实质性修改。最高法今年1月出台了关于夫妻债务问题的司法解释,实践中效果不错。”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李世刚说,“建议将这个司法解释的经验纳入民法典草案,完善夫妻共同债务制度。”
近期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审议。在分组审议时,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样建议将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纳入草案,明确夫妻债务“共债共签”原则。
"共债共签’符合我国家庭、夫妻关系平等和互相尊重的基本原则。家庭日常生活以外的大额举债,应该夫妻之间互相商量,经过双方共同同意,才能被认为是共同债务。”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谭琳说。
公开征求意见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总共包括六编,即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共1034条,对我国现行民法通则、物权法、婚姻法等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编订纂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编纂迈出“第二步”。
据悉,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并在信封上注明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
此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条例草案、车辆购置税法草案、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耕地占用税法草案也于5日起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征求意见,这四部草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4日。
(原题为《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征求意见 专家建议完善夫妻共同债务制度》)
民法典总则编专设“监护”一节,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了家庭监护职责、国家监护制度。检察机关要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与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机贯通衔接,紧密结合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更好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
据今年5月报道,南京市建邺区莫愁湖街道长虹路的路边公厕就安装了人脸识别取纸设备。据新华社,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表示,人脸信息作为生物识别信息,一般来说伴随着人的一生,是不可更改的。
12月4日,CCTV2020年度法治人物揭晓,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章春燕获得CCTV2020年度法治人物称号。CCTV2020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暨颁奖礼活动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本次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各部委评委代表、法学专家评委代表、媒体评委代表和律师评委代表组成。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有关“离婚冷静期”的热议备受关注。” 针对公众关注的“冷静期规定是否不利于保护受家暴当事人”问题,杨宗涛回应,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近日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了“冷静期”。针对社会关注的“冷静期规定是否不利于保护受家暴当事人”问题,民政部4日回应:“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据介绍,今年是全国第三个宪法活动周,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6日,活动周期间,河南省将通过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开展宪法、民法典知识竞赛等活动,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和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
明年1月1日,民法典即将实施,民政部出台相关通知对婚姻登记程序作出调整。王金华介绍,根据现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在多地试点之后,离婚冷静期制度下月起将在全国铺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关注离婚权、离婚自由,折射出公民法治观念的进步,但围绕离婚冷静期的一些过度、跑偏解读,也有必要澄清。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这五个步骤: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离婚冷静期并没有违背“离婚自由”的原则,他只是为冲动离婚开了一副“后悔药”,而非对婚姻自由增加了一道“枷锁”。
活动期间,我省将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宪法和民法典知识竞赛等主场活动和主题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等。活动当天,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被授牌成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