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7日电 5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今年11月3日。草案中,诸多社会关注度高且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条款,备受关注。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草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草案第八百三十条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伪造、编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登记,婚姻无效
草案第八百二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未到法定婚龄的;(四)以伪造、变造、冒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的。
——“离婚冷静期”的时间为1个月
草案第八百五十四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实施家暴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草案第八百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草案第八百四十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损害赔偿和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八百三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所得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八百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两种情形婚内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草案第八百四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可以提起诉讼
草案第八百五十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的,父、母或者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草案第八百五十六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场所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草案第七百九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场所采取合理的预防、投诉、处置等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行为。(完)
民法典总则编专设“监护”一节,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了家庭监护职责、国家监护制度。检察机关要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与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机贯通衔接,紧密结合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更好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
据今年5月报道,南京市建邺区莫愁湖街道长虹路的路边公厕就安装了人脸识别取纸设备。据新华社,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表示,人脸信息作为生物识别信息,一般来说伴随着人的一生,是不可更改的。
12月4日,CCTV2020年度法治人物揭晓,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章春燕获得CCTV2020年度法治人物称号。CCTV2020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暨颁奖礼活动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本次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各部委评委代表、法学专家评委代表、媒体评委代表和律师评委代表组成。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有关“离婚冷静期”的热议备受关注。” 针对公众关注的“冷静期规定是否不利于保护受家暴当事人”问题,杨宗涛回应,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近日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了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了“冷静期”。针对社会关注的“冷静期规定是否不利于保护受家暴当事人”问题,民政部4日回应:“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据介绍,今年是全国第三个宪法活动周,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6日,活动周期间,河南省将通过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开展宪法、民法典知识竞赛等活动,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和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
明年1月1日,民法典即将实施,民政部出台相关通知对婚姻登记程序作出调整。王金华介绍,根据现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在多地试点之后,离婚冷静期制度下月起将在全国铺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关注离婚权、离婚自由,折射出公民法治观念的进步,但围绕离婚冷静期的一些过度、跑偏解读,也有必要澄清。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这五个步骤: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离婚冷静期并没有违背“离婚自由”的原则,他只是为冲动离婚开了一副“后悔药”,而非对婚姻自由增加了一道“枷锁”。
活动期间,我省将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宪法和民法典知识竞赛等主场活动和主题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等。活动当天,鄂豫皖苏区首府革命博物馆被授牌成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