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9年5月—6月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的公告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13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17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36号)文件要求,2019年5月—6月郑州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将做如下调整:
一、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二、2019年5月—6月按照2017年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106元)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12318元,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2464元。
三、对低于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登封、新密除工伤保险使用按照2017年河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其它险种仍使用原基数不变。确保单位和职工不因调整缴费基数口径增加缴费负担。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
2019年5月5日
近期,包含北京、天津、上海、贵州等13省份在内,多地发布公告称,企业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征收。例如,天津转由税务部门征收的社保费有,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企业职工个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
为做好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我省企事业单位员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将按照新的标准缴纳。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20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同时受近期汛情影响,部分困难群众尤其是低保边缘家庭、未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仍面临着较大困难。近日,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要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我国包括零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数以亿计。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为了给企业纾困减负,出台一系列实招硬招,这其中就包括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允许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政策的适用对象为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明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期限。
(记者 韩秉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明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期限。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湖北省外的其他省份可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范围包括各类中小微企业。参保单位如实申报缴费基数、适用费率,并对企业划型结果进行确认。
近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上线公积金查询服务,只要刷脸就可登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居民即可一键查询自己的公积金缴存信息和贷款信息。小程序自动识别居民身份信息,大家只用点击“查询”,就能了解当前的公积金缴费状态、缴费基数、缴费余额及贷款情况。
截至9月底,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费总额2725亿元,其中9月份一个月减费477亿元。所有省份都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绝大部分省份都阶段性降低了工伤保险费率;统一了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缴费政策,降低了缴费门槛。